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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狗咬的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5 11:24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举证是决议案子输赢的要害。那么被狗咬形成的危害补偿胶葛中,两边当事人之间的举证职责怎么分配?我国法令是怎么规则的?下文为我们整理了相关常识,欢迎阅览。
一、受害人的举证职责
1、证明动物加害的行为。
动物的加害行为可通过证人证言,公安机关的报案书,当事人陈说等资料归纳加以确定。
2、自己所受危害的现实。
医疗费可通过病历、医院的发票等归纳加以确定。交通费可通过交通费发票或实践发作的状况加以确定。误工费可通过住院的天数加以确定。
3、证明动物的危害行为与危害成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自己的丢失是由动物的危害行为形成的。如是因为受害人的重大过失导致危害的发作或危害成果的扩展可减轻动物养殖人或管理人的补偿职责。如受害人被狗咬伤后出于自傲而回绝动物养殖人或管理人带其打针疫苗或做其他消毒处理,导致其染上狂犬病,此刻可减轻动物养殖人或管理人的补偿职责。
二、加害人的举证职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依据的若干规则》第四条第五款明确规则:“养殖动物致人危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养殖人或管理人就受害人有差错或许第三人有差错承当举证职责。”在养殖动物致人危害的侵权诉讼中,动物的养殖人、管理人对法定的免责条件承当举证职责。
1、受害人的成心。
受害人的成心能够革除动物养殖人或管理人的职责。成心是指在受害人施行盗取别人养殖动物或许动物养殖人、管理人现已对特定私家场所内有养殖动物及其或许发作的风险成果进行了警示并已采取了相应的防范措施,但受害人仍然在未经答应的状况下私行进入该特定场所等极点的状况下,才能够视其存在成心,并革除动物养殖人的补偿职责。
2、受害人的重大过失。
受害人的重大过失可减轻动物养殖人或管理人的职责。重大过失的判别要根据不同的动物区别对待,如家养动物的风险性相对低于驯养动物,对家养动物的投喂行为或许不构成重大过失,对驯养动物的投喂行为或许构成重大过失。
3、第三人的差错。
《民法通则》规则,养殖动物形成别人危害的,动物的养殖人或管理人应当承当民事职责。因为受害人的差错形成的危害,动物养殖人或管理人不承当民事职责;因为第三人的差错形成危害的,第三人应当承当民事职责。《侵权职责法》规则第三人差错致使别人危害的,被侵权人能够向动物养殖人或管理人恳求补偿,也能够向第三人恳求补偿。动物养殖人或管理人补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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