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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哺乳期假期及待遇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2 20:22

哺乳假假日俄及待遇
女职工契合计划生育规则临产,产假日满后育婴婴儿有困难的,经自己请求,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
1、生育第一个子女并收取《独生子女爸爸妈妈荣耀证》的,哺乳假6个月,独生子女爸爸妈妈奖赏费照发(发至子女满14周岁)。
2、生育第二个子女,哺乳假3个月(按计划生育法令答应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3、有条件的单位,也可给独生子女的女职工哺乳假一年(包含产假),哺乳期间薪酬照发,但独生子女爸爸妈妈奖赏费不发。
4、假日待遇
请3个月、6个月哺乳假的薪酬,均按自己基本薪酬加职务岗位补助、省直补助的80%发给,不影响晋级、调整薪酬并核算工龄。
请一年(含法定产假)哺乳假的,薪酬照发,职务(岗位)补助、省直补助停发。不影响晋级、调整薪酬并核算工龄。独生子女爸爸妈妈奖赏费不发。
5、双生以上的女职工,可实施产后歇息一年,其产假以外的薪酬,按自己基本薪酬的80%发给。
6、哺乳时刻:育婴未满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每班工时内应给予两次哺乳时刻(包含人工喂食),每次哺乳时刻单胎为30分钟。也可将两次哺乳时刻兼并运用。双生以上者的哺乳时刻,按单胎哺乳时刻相应成倍增加。哺乳时刻及途中往复时刻应扣除劳作定额,薪酬照发。
7、婴儿满周岁后,确诊为体弱儿,可适当延伸哺乳期,但最多不超越六个月。
8、确诊患有更年期综合症的女职工,症状较重,每月可给予公假歇息1—2天。
9、女教师产假正值寒暑假日间,其寒暑假度假时刻能够顺延。(国家教委教人[1992]8号)
10、实施劳作合同制的女职工,在合同期未满期间的情况下,不能以怀孕、生育、哺乳为由,免除其劳作合同。
11、男女双方均晚婚晚育的,男方可享受5—7天的护理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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