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是不是物权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8 01:15土地运用权是运用土地的一项权力,土地运用人获得土地运用权后就取对土地进行开发,而我是关于物的权力规则是有许多的,如产权、运用权、收益权等,那么土地运用权是不是物权?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土地运用权是不是物权
1、广义的土地运用权含缔造用地运用权、宅基地运用权、地役权等均归于物权。
2、实务中应留意,依据物权被损害发生的承认物权、扫除阻碍请求权归于物权请求权,系依据物权为支配权性质发生的,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则。
3、承揽运营权、缔造运用权、地役权、宅基地权这些都是土地运用权的具体表现。承揽运营权主要是乡村农用土地;缔造运用权是国有土地的运用权;地役权是相邻土地(或许其他特定联络)的相应权益;宅基地是乡村缔造住宅的土地运用权。在我国法令是规则的用益物权有国有土地运用权、土地承揽权、宅基地运用权、典权。用益物权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自己创设。所以土地运用权归于用益物权。
二、无偿回收土地运用权是什么
无偿回收土地运用权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乡村团体经济组织按照法令规则,无偿回收用地单位或个人的土地运用权的行为。
无偿回收国有土地运用权主要有以下几种状况:
1、经赞同非农业缔造占用犁地接连两年未运用的;
2、以出让方法获得土地运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满两年未开工开发的;
3、土地出让等有偿运用合同约好的运用期限届满,土地运用者未请求续期或许请求续期未获赞同的;
4、因单位吊销、搬迁等原因,停止运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5、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作废的。
无偿回收农人团体土地所有权主要有以下几种状况:
1、不按赞同的用处运用土地;
2、因吊销、搬迁等原因停止运用土地的。
三、国有土地运用权人都有哪些权力
1、运用土地
这是指土地运用权人为缔造或保存建筑物及其工作物而运用土地。运用土地是土地运用权的最主要内容。可是,这儿的运用不是恣意运用,其有必要在设定土地运用权所约束的意图规模内进行。一般来说,这一意图规模即指土地的用处规模。依据有关法令规则,土地运用者需求改动所运用土地用处的,有必要获得土地所有者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赞同,不然,土地运用者不得改动该土地用处规模。
土地运用权人为了完成运用土地的意图,有必要以占有土地为条件。因而,土地运用权人亦受占有之维护,并依此享有物上请求权。
2、处置土地运用权
这是指土地运用权人可依其毅力转让、典当和租借土地运用权。只需土地运用权人转让、典当和租借土地运用权契合法定条件,该处置行为即为有用。这儿须特别留意划拨土地运用权人与出让土地运用权人在行使该权力时所受的约束有所不同。
3、获取土地收益
这是指依出让方法获得土地运用权以及以继受方法获得该土地运用权的权力人开发、运用、运营土地所获得的利益。依据我国现行法令文件,凡依出让方法获得土地运用权以及以承继方法获得该土地运用权的权力人不只能够自己占有运用土地,并且还能够经过开发、运用、运营活动获取收益。因为土地是一种特别的产业,极易构成垄断价格,因而,一些国家和地区对土地产权人开发、运用和运营土地所获得的收益,便加以多种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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