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企业是法人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5 13:55
根据公司法的规则,公司是归于法人安排,但并不是一切公司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例如总公司建立的分公司就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而合伙公司是归于公司的一种,那么有限合伙企业是法人吗?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有限合伙企业是不是法人
有限合伙企业由一般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一般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款承当无限连带职责,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款承当职责。不同于一般合伙企业,由一般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组成,前者担任合伙的经营办理,并对合伙债款承当无限连带职责,后者不履行合伙业务,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债款承当有限职责。相对于一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答应投资者以承当有限职责的方法参与合伙成为有限合伙人,有利于影响投资者的活跃性。而且,能够使本钱与智力完成有用的结合,即具有财力的人作为有限合伙人,具有专业常识和技术的人作为一般合伙人,这样使资源得到整合,对市场经济的开展起到活跃的促进作用。
《合伙企业法》规则,有限合伙企业由两个以上50个以下合伙人建立;可是,法令还有规则的在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1个一般合伙人。依照规则,自然人、法人和其他安排能够依照法令规则建立有限合伙企业,但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有限合伙企业的一般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闭幕;有限合伙企业仅剩一般合伙人的,应当转为一般合伙企业。
二、法人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力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力和承当民事职责的安排。法人是世界各国标准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令制度。
法人的民事权力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与自然人也有所不同。根据《民法通则》第37条规则,法人有必要一起具有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1、依法建立依法建立是指依照法令规则而建立。
2、有必要的产业和经费法人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要独立进行各种民事活动,独立承当民事活动的结果。
3、有自己的称号、安排机构和场所。
4、满意法令规则的其他条件,如我国《公司法》第十一条规则,建立公司有必要依照公司法拟定公司规章。再如《社会团体挂号办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则,请求建立社会团体,应当向挂号办理机关提交社会团体的规章草案。
三、有限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根据前文咱们知道,合伙企业的特征有五:
1、生命有限。合伙企业比较简单建立和闭幕。合伙人签订了合伙协议,就宣告合伙企业的建立。新合伙人的参加,旧合伙人的退伙、逝世、自愿清算、破产清算等均可形成原合伙企业的闭幕以及新合伙企业的建立。
2、职责无限。合伙安排作为一个整体对债权人承当无限职责。依照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职责,合伙企业可分为一般合伙和有限合伙。一般合伙的合伙人均为一般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款承当无限连带职责。例如,甲、乙、丙三人建立的合伙企业破产时,当甲、乙已无个人财物赔偿企业所欠债款时,尽管丙已依约还清应分摊的债款,但仍有职责用其个人账产为甲、乙两人付清所欠的应分摊的合伙债款,当然此刻丙对甲、乙具有产业追索权。有限职责合伙企业由一个或几个一般合伙人和一个或几个职责有限的合伙人组成,即合伙人中至少有一个人要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负无限职责,而其他合伙人只能其出资额为限对债款承当偿债职责,因而这类合伙人一般不直接参与企业经营办理活动。
3、彼此署理。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一起决议,合伙人有履行和监督的权力。合伙人能够推举担任人。合伙担任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整体合伙人承当民事职责。换言之,每个合伙人代表合伙企业所发作的经济行为对一切合伙人均有约束力。因而,合伙人之间较易发作胶葛。
4、产业共有。合伙人投入的产业,由合伙人统一办理和运用,不经其他合伙人赞同,任何一位合伙人不得将合伙产业移为他用。只供给劳务,不供给本钱的合伙人仅有仅同享一部分赢利,而无权同享合伙产业。
5、利益同享。合伙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获得、堆集的产业,归合伙人共有。如有亏本则亦由合伙人一起承当。损益分配的份额,应在合伙协议中明确规则;未经规则的可按合伙人出资份额分摊,或均匀分摊。以劳务抵作本钱的合伙人,除还有规则者外,一般不分摊丢失。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有限合伙企业是不是法人”问题进行的回答,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则,合伙企业是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整体合伙人对公司的债款承当连带的职责。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一、有限合伙企业是不是法人
有限合伙企业由一般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一般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款承当无限连带职责,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款承当职责。不同于一般合伙企业,由一般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组成,前者担任合伙的经营办理,并对合伙债款承当无限连带职责,后者不履行合伙业务,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债款承当有限职责。相对于一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答应投资者以承当有限职责的方法参与合伙成为有限合伙人,有利于影响投资者的活跃性。而且,能够使本钱与智力完成有用的结合,即具有财力的人作为有限合伙人,具有专业常识和技术的人作为一般合伙人,这样使资源得到整合,对市场经济的开展起到活跃的促进作用。
《合伙企业法》规则,有限合伙企业由两个以上50个以下合伙人建立;可是,法令还有规则的在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1个一般合伙人。依照规则,自然人、法人和其他安排能够依照法令规则建立有限合伙企业,但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有限合伙企业的一般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闭幕;有限合伙企业仅剩一般合伙人的,应当转为一般合伙企业。
二、法人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力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力和承当民事职责的安排。法人是世界各国标准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令制度。
法人的民事权力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与自然人也有所不同。根据《民法通则》第37条规则,法人有必要一起具有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1、依法建立依法建立是指依照法令规则而建立。
2、有必要的产业和经费法人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要独立进行各种民事活动,独立承当民事活动的结果。
3、有自己的称号、安排机构和场所。
4、满意法令规则的其他条件,如我国《公司法》第十一条规则,建立公司有必要依照公司法拟定公司规章。再如《社会团体挂号办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则,请求建立社会团体,应当向挂号办理机关提交社会团体的规章草案。
三、有限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根据前文咱们知道,合伙企业的特征有五:
1、生命有限。合伙企业比较简单建立和闭幕。合伙人签订了合伙协议,就宣告合伙企业的建立。新合伙人的参加,旧合伙人的退伙、逝世、自愿清算、破产清算等均可形成原合伙企业的闭幕以及新合伙企业的建立。
2、职责无限。合伙安排作为一个整体对债权人承当无限职责。依照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职责,合伙企业可分为一般合伙和有限合伙。一般合伙的合伙人均为一般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款承当无限连带职责。例如,甲、乙、丙三人建立的合伙企业破产时,当甲、乙已无个人财物赔偿企业所欠债款时,尽管丙已依约还清应分摊的债款,但仍有职责用其个人账产为甲、乙两人付清所欠的应分摊的合伙债款,当然此刻丙对甲、乙具有产业追索权。有限职责合伙企业由一个或几个一般合伙人和一个或几个职责有限的合伙人组成,即合伙人中至少有一个人要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负无限职责,而其他合伙人只能其出资额为限对债款承当偿债职责,因而这类合伙人一般不直接参与企业经营办理活动。
3、彼此署理。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一起决议,合伙人有履行和监督的权力。合伙人能够推举担任人。合伙担任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整体合伙人承当民事职责。换言之,每个合伙人代表合伙企业所发作的经济行为对一切合伙人均有约束力。因而,合伙人之间较易发作胶葛。
4、产业共有。合伙人投入的产业,由合伙人统一办理和运用,不经其他合伙人赞同,任何一位合伙人不得将合伙产业移为他用。只供给劳务,不供给本钱的合伙人仅有仅同享一部分赢利,而无权同享合伙产业。
5、利益同享。合伙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获得、堆集的产业,归合伙人共有。如有亏本则亦由合伙人一起承当。损益分配的份额,应在合伙协议中明确规则;未经规则的可按合伙人出资份额分摊,或均匀分摊。以劳务抵作本钱的合伙人,除还有规则者外,一般不分摊丢失。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有限合伙企业是不是法人”问题进行的回答,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则,合伙企业是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整体合伙人对公司的债款承当连带的职责。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