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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生育证明怎么办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9 15:17

流动人口生孩子前需求预备一份流动人口生育证明,那么流动人口生育证明怎样处理呢?哪些人能够处理流动人口生育证明?流动人口生育证明处理有什么条件?处理流动人口生育证明需求哪些资料?处理流程是怎样样的呢?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流动人口生育证明怎样处理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流动人口生育证明处理条件
户口在本省或婚嫁到本省的18-49岁女人。
流动人口生育证明处理所需资料
1、《流动人口生育挂号信息收集表》;
2、流动人口夫妻持两边户口本原件,复印件(自己页、改变页、主页);
3、两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各1份;
4、结婚证,原件、复印件恣意一方复印1份(相片页,盖章页);
5、寓居证或房子租借合同,复印件。
流动人口生育证明处理流程
1.请求人到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收取婚育证明发放挂号表,照实填写基本状况。
2.请求人向办证方单位或村(居)计生专干提交下列资料:
(1)婚育证明发放挂号表;
(2)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1寸免冠近照2张;
(3)在驻粤联络站请求办证时供给现寓居地社区居委会证明,证明其在所辖区域内寓居以及急需处理婚育证明的理由。
3.村级专干或自己在5个工作日内带着前项所列资料到发证机关请求收取婚育证明。
4.发证机关应在收到请求5个工作日内核定村级专干递送资料的真实性,并签发婚育证明。对不属于本单位发证目标,未签发婚育证明的,应书面阐明理由。
5.湖南籍流动人口在现寓居地(联络站)请求处理婚育证明的,依照现寓居地(联络站)1个工作日内受理、初审、网上提交,户籍地5个工作日内核准、网上发证,现寓居地(联络站)3个工作日内制证发证的程序进行。
6.省内空挂户和长时间、屡次、多地跨省流动人口,难以获得婚育状况证明的,由自己递送《申办许诺书》(附件5),办证机关应当予以处理。关于经过许诺处理的个案,许诺书应定时会集到县市区人口计生部分汇总,上传到一致的信息系统,以便底层查询。
7.村(居)专干应在发证机关决议后3个工作日内将婚育证明及居民身份证或未签发婚育证明的理由奉告文书送交请求办证的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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