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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开办费的账务如何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0 23:21

开办费的管帐核算是每个新办企业的主管管帐都会遇到的费事问题,尽管开办费的核算并不杂乱,可是因为国家关于开办费的规则比较少,对不少参加作业不久的管帐人员来说,开办费的确是他们作业中的一个难点问题。
(一)开办费管帐核算的文件依据
规范开办费管帐核算的文件是比较少的,首要是依据以下两个文件: 1, 1957年商业部公布的《关于新建立的公司在开办期间开办费用的规则》 2, 1995年财务部公布的《关于外商出资企业筹建期财务财务管理有关规则的告诉》(财工字〔1995〕223号)
上述两个文件中,商业部在57年公布的文件从法令含义上说现已作废,可是该文件的精力和一些做法在我国管帐实践作业中一向沿用至今。本文首要以95年财务部公布的这个文件为依据。
(二)企业开办期的时刻规模
对开办期的起止时刻现在存在不少误解,最常见的便是以为“开办期是指从企业被同意筹建之日起至开业之日,即企业获得营业执照上标明的建立日期止。”其首要依据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履行口径的批复》(国税函〔2003〕1239号)。其实这是一种误解,国家税务总局97年公布《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事务问题的告诉》(国税发[1997]191号)文件规则“对新办企业、单位开业之日有多种提法,为便于各地具体履行和把握,对新办企业、单位开业之日的履行口径,共同为交税人从生产运营之日起开端核算。生产运营之日,是指从交税人开端从事生产运营的当天算起,包含试营业。”很明显03年的文件和97年的文件差异很大,97年规则“从生产运营之日起开端核算”开办期,03年改为“企业获得营业执照上标明的建立日期”,这首要是因为企业经济状况差异很大,很难有一个共同的规范来判别那天才是“生产运营之日”,为了避免企业骗得优惠政策,税务总局不得不采纳运用营业执照这个易于把握的规范,并且因为这些优惠政策是针对第三产业的企业,相关于工业企业来说,这些第三产业的企业
开办期较短,这样规则对其影响根本不大。可是如果是工艺杂乱的工业企业或许大型商业企业,以营业执照为规范就不适宜了。即便一般的工业企业,盖造厂房也需求半年以上的时刻,况且还要装置设备等其他的预备时刻,所以以营业执照作为开办期的截止日期是不当的。一起税务总局的上述文件仅仅对一个优惠政策的界定,不能随意扩大到开办费的核算上来。因而,05年8月税务总局公布了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告诉(国税发[2005]129号)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履行口径的批复》(国税函〔2003〕1239号)文件的规则进行了修证,国税发[2005]129号规则“规则新办企业减免税履行开端时刻的生产运营之日是指交税人获得第一笔收入之日。”
财务部公布的《关于外商出资企业筹建期财务财务管理有关规则的告诉》规则“中外合资、协作运营企业自签订合同之日至企业开端生产运营(包含试生产、试营业)停止期间,外资企业自我国有关部门同意建立之日起到开端生产运营(包含试生产、试营业)停止期间为筹建期。”这个规则根本与05年税务总局的规则是共同的,可是不同企业需求进行具体的作业判别。例如一般的商贸企业和服务性行业能够正式开业纳客的当天作为开办期完毕,工业企业能够第一次投料试生产作为开办期的完毕。
(三)开办费的开支规模 
一、开办费的具体内容 
1,筹建人员开支的费用
(1)筹建人员的薪酬费用:具体包含筹建人员的薪酬奖金等薪酬性开销,以及各种社会保险费和住宅公积金。在筹建期间按薪酬总额的14%计提员工福利费也包含在这个项目里。
(2)差旅费:筹建人员从事筹办事务发作的市内交通费和外地差旅费。 (3)董事会费:指筹建期间董事会及其成员为履行董事会的功能而开支的费用,包含董事会开会和作业期间董事会成员和有关作业人员的差旅费、住宿费、伙食费以及有关的必要开支。
2,企业挂号的费用:首要包含工商挂号费、验资费、国地税税务挂号费、代码证处理费、财务挂号费、公证费等。
3,筹集本钱的费用:首要是指筹资付出的手续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财物和无形财物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
4,人员训练费:首要有以下二种状况
(1)遴派一些员工在筹建期间外出进修学习的费用。 (2)延聘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和训练的劳务费及相关费用费用。 5,企业财物的摊销、作废和毁损 6,其他费用
(1)筹建期间发作的办公费、广告费、外交应付费。 (2)印花税
(3)经出资人承认由企业担负的进行可行性研究所发作的费用
(4)其他与筹建有关的费用,例如查询费、通讯费以及庆典礼品费等开销。 二、不列入开办费规模的开销
1,获得各项财物所发作的费用。包含购建固定财物和无形财物是付出的运输费、装置费、保险费和购建时发作的相关人工费用,这些费用应该本钱化,记入财物原值。
2,规则应由出资各方担负的费用。出资各方担负的费用首要是指出资者还未终究决议出资,协作的出资者两边未签署出资协议(如是预备出资独资企业的,出资方企业权利组织(一般是董事会)未做出正式出资决议)前发作的研讨是否出资所发作的费用。如出资各方为筹建企业进行了查询、商务发作的差旅费、咨询费、款待费等开销。我国政府还规则,中外合资进行谈判时,要求外商洽谈事务所发作的款待费用不得列作企业开办费,由提出约请的企业担负。
3,为训练员工而购建的固定财物、无形财物等开销不得列作开办费。 4,出资方因投入本钱自行筹集金钱所付出的利息,计入开办费,应由出资方自行担负。
5,以外币现金存入银行而付出的手续费,该费用应由出资者担负。 (三)开办费的管帐处理
依据新企业管帐制度规则开办费应记入“长时间待摊费用-开办费”科目,在企业开端运营后一次性摊销记入当期的管理费用。
企业进行开办费核算时应注意在开办费科目下要设置具体的三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例如可设置“薪酬”、“福利费”、“办公费”、“款待费”等等,一起每月应按明细科目编制开办费报表以利于企业进行财务管理。
(四)开办费的税务处理
和管帐处理不共同的是,按税法规则开办费应在企业开端运营后按5年摊销记入管理费用,因而需求每年作交税调整。例如某企业开办费是100万,按企业管帐制度在01年一次性记入费用,那么01年该企业需求调增应交税所得额100-20万=80万。
别的要注意记入开办费的薪酬不需求按计税薪酬调整,款待费之类也没有扣除份额的约束,这一点和企业正常运营期间的所得税交税调整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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