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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感染上传染性疾病能否认定工伤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0 06:53
因工感染上传染性疾病能否确认工伤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财务部、卫生部于2003年5月23日联合下发的《关于因实行作业责任感染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作业人员有关待遇问题的告诉》规则:在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备和救治作业中,医护及相关作业人员因实行作业责任,感染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或因感染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逝世的,可视同工伤,对比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则享用有关待遇。
参与工伤保险的上述作业人员发作的相关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工伤保险有关规则付出;未参与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担任垫支,财务补助的事业单位因而发作的费用,由同级财务予以补助。但本办法履行至2003年末,国家出台有关方针后,按一致方针履行。
所以,关于2004年1月1日今后发作的因工感染流行症的则应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则履行,因作业原因感染上传染性疾病能否确认为工伤,应依照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则衡量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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