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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3 00:43
这样的居间合同公正吗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陈述缔结合同的时机或许供给缔结合同的前言服务,委托人付出酬劳的合同。
法律咨询:我昨日经过中介买了一套二手房,居间合同内容只写了我在规则的周一交给首付,不交首付款逾期要每日按万分之三交给卖方违约金。而关于卖方应该在几日之内交给我房子并没有详细写清,只写了逾期也是分之三交给我违约金,我能够要求从签合同或许确认合同无效吗?合同法上说合同中有显着不公能够确认合同无效。我这样的状况能算吗?
律师回答:当事人没有约好标的物的交给期限或许约好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则。合同收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许酬劳、实行地址等内容没有约好或许约好不明确的,能够协议弥补;不能达到弥补协议的,依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许买卖习气确认。
实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能够随时实行,债权人也能够随时要求实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你能够在你付房款是要求对方交房。
假如你明知对自己晦气而签订合同,应当按合同实行,假如违约金过高能够恳求法院下降,假如显失公正能够向法院恳求吊销合同。但本案不属于此种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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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合同当事人的权力职责
(一)居间人的首要职责
居间合同中居间人的权力实际上便是委托人的职责。居间人的权力有以下两个方面。
1.居间人的酬劳恳求权
酬劳恳求权是居间人的首要权力。两边当事人约好居间人的酬劳,居间人的酬劳规范,国家有约束规则的,当事人约好的酬劳额不能超过国家规则的最高规范。居间合同酬劳的给付职责有两种状况:一是陈述居间,因居间人仅为委托人陈述订约时机,并不与委托人的相对人发生关系,所以陈述居间仅由委托人承当给付职责;二是前言居间,由于买卖两边当事人都由于居间人的前言而得益,所以,除还有约好外,由两边当事人均匀担负居间人的酬劳。
居间人行使酬劳恳求权采纳酬劳后付,即以合同因其陈述或前言建立而为限。合同未建立的,不得恳求酬劳;合同虽建立但无效时,居间人也不能恳求酬劳。
当居间人违背诚笃信用原则的办法由相对人收受利益,或违背其关于委托人的职责而为有利于相对人的行为的,不得向委托人行使酬劳恳求权。
2.居间人的费用归还恳求权
居间人所需费用,一般包含在酬劳内,居间活动的费用一般由居间人担负,非经特别约好,居间人不得恳求归还费用。但当事人在居间合同中约好由委托人承当费用的,居间人对其已付的费用有归还恳求权。
居间人违背其关于委托人的职责而作出有利于委托人的相对人的行为,或许违背诚笃信用原则的办法而由相对人收受利益时,即便事前约好有费用归还恳求权,也无权行使。
居间人的职责有以下两个方面
1.陈述订约时机或许供给缔结合同前言的职责。居间人应当就有关缔结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照实陈述。
2.忠诚职责。居间人应当照实陈述缔结合同的有关事项和其他有关信息。居间人成心隐秘与缔结合同有关的重要现实或许供给虚伪状况,危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付出酬劳并应当承当危害赔偿职责。
3.担负居间费用的职责。居间人促进合同建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担负。
(二)委托人的首要职责
1.付出居间酬劳的职责。居间人促进合同建立的,委托人应当依照约好付出酬劳。未缔结合同的,委托人能够回绝付出酬劳。因居间人供给缔结合同的前言服务而促进合同建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均匀担负居问人的酬劳。
2.偿付费用的职责。居间人未促进合同建立的,不得要求付出酬劳,但能够要求委托人付出从事居间活动开销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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