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上要约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3 04:21
咱们常常会签订合同,其时合同中要约要想建立是需求满意必定的条件,这关于两边来说都需求有清楚的了解,在法律上也有相关的规则。只要要约建立之后合同才干正常实行,下面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回答,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一、要约建立的条件是什么
1、要约须由合同当事人宣布;
2、要约需向未来的合同当事人提出;
3、要约人须有缔结合同的确认意思;
4、要约须具有合同得以建立的必要条款。
二、相关常识:要约的特色
(一)是由具有订约才能的特定人作出的意思标明。要约的提出旨在与别人缔结合同,而且引发相对人的许诺,所以要约人有必要是缔结合同一方的当事人。因为要约人欲以缔结某种合同为目的而宣布某项要约,因而他应当具有缔结合同的行为才能。我国《合同法》第9条规则:“当事人缔结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才能和民事行为才能。”无民事才能人或依法不能独立施行某种行为的束缚行为才能人宣布欲缔结合同的要约,不该发生行为人预期的作用。
(二)有必要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要约人宣布要约的目的在于缔结合同,而这种订约的目的必定要由要约人经过其宣布的要约充沛表达出来,才干在受要约人许诺的情况下发生合同。依据我国《合同法》第14条规则,要约是期望和别人缔结合同的意思标明,要约中有必要标明要约饱尝要约人许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标明束缚。
(三)有必要向要约人期望与之缔约合同的受约人宣布。要约人向谁宣布要约也便是期望与谁缔结合同,要约原则上是向特定的相对人来说的,但也有向不特定人宣布,此刻应具有以下两个条件:一、有必要清晰标明其做出的主张是一贯要约而不是要约约请;二、有必要清晰承当向多人发送要约的职责,尤其是要约人宣布要约后,有必要具有向不特定的相对人做出许诺今后实行合同的才能。
(四)内容有必要具体确认。依据《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则,要约内容有必要具体。所谓具体是指要约内容有必要具有足以使合同建立的首要条款。合同的首要条款,应当依据合同的性质和内容来加以判别。合同的性质不同,它所要求的首要条款是不同的。所谓确认,是指要约内容有必要清晰,而不能含糊不清。要约应当使受要约人了解要约人的实在意思,不然无法许诺。
(五)要约有必要送抵达受要约人条件。要约人只要在送达受要约人今后才干为受要约人所知悉,才干对受要约人发生实践拘束力,我国《合同法》第16条规则:“要约抵达受要约人时收效。”假如要约在宣布今后,因传达要约的函件丢掉或没有传达,不能以为要约现已送达。
看完本文的内容之后,我们都清楚了关于合同要约建立的条件,这是很重要的法律常识。此外关于要约的特色,本文从几个方面进行了具体的介绍,这需求我们有清楚的了解。假如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欢迎咨询听讼网专业律师。
一、要约建立的条件是什么
1、要约须由合同当事人宣布;
2、要约需向未来的合同当事人提出;
3、要约人须有缔结合同的确认意思;
4、要约须具有合同得以建立的必要条款。
二、相关常识:要约的特色
(一)是由具有订约才能的特定人作出的意思标明。要约的提出旨在与别人缔结合同,而且引发相对人的许诺,所以要约人有必要是缔结合同一方的当事人。因为要约人欲以缔结某种合同为目的而宣布某项要约,因而他应当具有缔结合同的行为才能。我国《合同法》第9条规则:“当事人缔结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才能和民事行为才能。”无民事才能人或依法不能独立施行某种行为的束缚行为才能人宣布欲缔结合同的要约,不该发生行为人预期的作用。
(二)有必要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要约人宣布要约的目的在于缔结合同,而这种订约的目的必定要由要约人经过其宣布的要约充沛表达出来,才干在受要约人许诺的情况下发生合同。依据我国《合同法》第14条规则,要约是期望和别人缔结合同的意思标明,要约中有必要标明要约饱尝要约人许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标明束缚。
(三)有必要向要约人期望与之缔约合同的受约人宣布。要约人向谁宣布要约也便是期望与谁缔结合同,要约原则上是向特定的相对人来说的,但也有向不特定人宣布,此刻应具有以下两个条件:一、有必要清晰标明其做出的主张是一贯要约而不是要约约请;二、有必要清晰承当向多人发送要约的职责,尤其是要约人宣布要约后,有必要具有向不特定的相对人做出许诺今后实行合同的才能。
(四)内容有必要具体确认。依据《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则,要约内容有必要具体。所谓具体是指要约内容有必要具有足以使合同建立的首要条款。合同的首要条款,应当依据合同的性质和内容来加以判别。合同的性质不同,它所要求的首要条款是不同的。所谓确认,是指要约内容有必要清晰,而不能含糊不清。要约应当使受要约人了解要约人的实在意思,不然无法许诺。
(五)要约有必要送抵达受要约人条件。要约人只要在送达受要约人今后才干为受要约人所知悉,才干对受要约人发生实践拘束力,我国《合同法》第16条规则:“要约抵达受要约人时收效。”假如要约在宣布今后,因传达要约的函件丢掉或没有传达,不能以为要约现已送达。
看完本文的内容之后,我们都清楚了关于合同要约建立的条件,这是很重要的法律常识。此外关于要约的特色,本文从几个方面进行了具体的介绍,这需求我们有清楚的了解。假如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欢迎咨询听讼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