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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被盗可以拒交物业费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1 00:55

因经费的原因,xx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只在小区内的首要路口装置了摄像头。业主银平(化名)以为物业公司未尽到安全保证责任是其家中两次失窃的首要原因,因而回绝交纳物业管理费。但物业公司却以为已为小区供给了合理的物业服务,也尽到了安全保证责任,在与业主屡次洽谈未果的情况下,将业主申述到法院。
法院审理以为,物业公司每天组织保安人员对小区进行看守和巡查,并装置部分摄像头,可视为已尽到了合理范围内的安全保证责任,且物业公司也依照约定为小区供给了物业服务,被告人作为小区的业主,已享用到了物业公司供给服务所带来的便当,理应承当交纳物业管理费的责任。终究经法官耐性详尽的压服,两边达到调停协议,银平向物业公司交纳了物业管理费。
“合理范围内的安保责任”该怎么了解?
据介绍,物业公司的安全保证责任,是指物业公司应尽的合理留意责任以及应采纳的合理预防措施,以保证业主的人身和产业利益不受危害。但因物业公司在经费和职权等方面都受到约束,不可能避免全部危害的发作,当遇到违法犯罪的行为时,物业公司是难以操控这种景象发作的。因而,只需物业公司尽到了合理范围内的留意责任、采纳了合理的预防措施,物业公司就可以对业主因第三人侵权所遭受的丢失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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