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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书遗嘱笔迹鉴定程序中需要注意些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2 16:39
遗言人逝世之后假如继承人对遗言的实在性存疑那么是能够请求判定的,可是假如是自书遗言那么就需求许多的程序来判定其真伪了。那么,在自书遗言笔迹判定程序中需求留意些什么?就此常识听讼网小编做了具体的介绍供我们进行阅览了解。
一、在自书遗言笔迹判定程序中需求留意些什么
1、首要要有遗言人生前的笔迹。
2、笔迹判定是依据人的书写技术习气特征、在书写的笔迹与绘画中的反映,来辨别书写人的专门技术。主要任务是经过笔迹的同一确认查验,证明文件证据上的笔迹是否为同一人的笔迹,证明文件证据上的笔迹是否为某嫌疑人的笔迹。笔迹判定不仅能查验正常笔迹,还能够查验书写条件(包含书写姿态、书写东西、衬垫物等)改变笔迹、成心假装笔迹(包含左手笔迹、尺划笔迹)、摹仿笔迹和绘画笔迹等等。
二、遗言判定中还需求留意些什么
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则,遗言的本质要件有以下五个方面:
1、遗言人须有遗言才干
遗言才干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建立遗言,以依法自在处置其产业的行为才干。遗言为民事行为,建立人有必要有相应的民事行为才干。依我国现行法规则,只要彻底民事行为才干人,才有建立遗言的行为才干即遗言才干,不具有彻底民事行为才干的人不具有遗言才干。因而,遗言人须为彻底民事行为才干人。依据我国《继承法》第22条的规则,无行为才干人或许约束行为才干人所立的遗言无效。遗言人是否具有遗言才干,以遗言建立时为准。在建立遗言时,遗言人有遗言才干的,这以后虽损失遗言才干,遗言也不因而失掉效能。反之亦然。所以,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定见》第41条中明确规则:“遗言人立遗言时有必要有行为才干。无行为才干人所立的遗言,即便自己后来有了行为才干,仍属无效遗言。遗言人立遗言时有行为才干,后来损失了行为才干,不影响遗言的效能。”
2、遗言须是遗言人的实在意思表明
遗言有必要是遗言人处置其产业的实在的意思表明,由于意思表明实在是民事行为有用的必要条件。遗言是否为遗言人的实在意思表明,原则上应以遗言人最后于遗言中作出的意思表明为准。受钳制、诈骗所立的遗言无效;假造的遗言无效;遗言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3、遗言不得撤销缺少劳动才干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我国《继承法》第19条规则,遗言应当对缺少劳动才干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存必要的遗产比例。这一规则归于强行性规则,遗言撤销缺少劳动才干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不能有用。遗言人未保存缺少劳动才干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比例,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下的部分,才可参照遗言确认的分配原则处理。继承人是否缺少劳动才干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照遗言收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认。
4、遗言中所处置的产业须为遗言人的个人产业
遗言既是遗言人处置其个人产业的民事行为,就只能就遗言人个人的合法产业作出处置。遗言人以遗言处置了归于国家、团体或许别人一切的产业的,遗言的该部分内容,应确认无效。
5、遗言须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民事行为无效。遗言若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或许其内容违背社会公德,则也不能有用。
之后再判守时必定要留意立遗言人其时清醒与否,才干确认遗言是否具有法律效能。假如想要解更多与此相关法律常识,能够在听讼网上点击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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