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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实施和监督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0 11:45
CNAB-AG12:2002 《认证安排施行办理系统认证运作施行攻略》规则,我国质量办理系统认证的施行和监督可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一、提出请求
请求者自愿挑选一家认证安排,依照规则的内容和格局向认证安排提出书面请求。书面请求的内容包含:安排称号、总部地址、多场所的称号和地址、职工总人数、出产班次、产品称号、请求认证的规模及专业类别、请求认证的规范、删减条款的细节、系统开端运转的时刻、请求认证的时刻、内部审阅和办理鉴定的状况、其他特殊要求、是否转化认证、在此之前在其他安排有没有取得认证注册或被暂停 / 吊销认证、联系人等。
认证请求书的附件包含:
1) 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2) 主管机关的出产或服务许可证的复印件;
3) 质量、公安、卫生等机关的许可证的复印件;
4) 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
5) 记载清单。
其间,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的内容应能证明其质量办理系统满意所请求的质量办理系统规范的要求。
担任受理请求的认证安排,应在收到认证请求之日起60天内作出是否受理请求的决议、并书面通知请求者;假如不受理请求,也应阐明理由。
二、系统审阅
认证安排指使审阅组对请求的质量系统进行文件查看和现场审阅。文件查看的意图首要是查看请求者提交的质量手册的规则是否满意所请求的质量保证规范的要求;假如不能满意,审阅组需向请求者提出,由请求者弄清、弥补或修正。只有当文件查看经过后方可进行现场审阅。现场审阅的首要意图是经过搜集客观依据查看鉴定质量系统的运转与质量手册的规则是否共同,证明其契合质量保证规范要求的程度,作出审阅定论,向认证安排提交审阅陈述。
审阅组的正式成员应为注册审阅员,其间至少应有一名高档审阅员;必要时可延聘技能专家帮忙审阅作业。
三、批阅发证
认证安排查看审阅组提交的审阅陈述,对契合规则要求的同意认证,向请求者颁布系统认证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对不契合规则要求的亦应书面通知请求者。
认证安排应发布证书持有者的注册名录,其内容应包含注册的质量保证规范的编号及其年代号和所掩盖的产品规模。经过注册名录向注册单位的潜在顾客和社会有关方面供给对注册单位质量保证才能的信赖,使注册单位取得更多的订单。
四、认证监督制度
认证安排要求取得质量办理系统认证的安排有必要承受如下监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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