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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管辖法院是否为户口所在地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0 12:47
我国是一个法制大国,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遇到有关法律纠纷的问题,咱们能够挑选向法院申述。假如想要申述的话,必定要到所对应的法院去申述,假如没有选对相应的申述法院的话,那么可能会延伸相应的诉讼时刻,关于离婚诉讼来说,同样是需求依照必定的统辖规则来进行挑选法院的,下面听讼网小编就给我们简略的介绍一下申述离婚是否需求在户口地点地申述。
一、申述离婚属地是户口地点地吗
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子统辖的一般准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准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统辖。被告脱离住所地超越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统辖;两边脱离住所地超越1年的,由被告常常寓居地人民法院统辖,没有常常寓居地的,由原告申述时寓居地人民法院统辖;两边都是武士的,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地点部队团以上机关地点地人民法院统辖;两边当事人都被拘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一般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统辖,被告被拘禁或被劳动教养满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拘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统辖。
上述地域统辖是离婚案子统辖的一般准则,特别情况下,依照《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则,可由原告住所地或常常寓居地人民法院统辖;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寓居的人、下落不明或许宣告失踪的人以及被劳动教养或许被拘禁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或许常常寓居地人民法院辖。
诉讼离婚需求原告向法院递送申述书、副本及相关的依据。
二、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则:“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统辖;被告住所地与常常寓居地不一致的,由常常寓居地人民法院统辖。”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定见》对夫妻两边不在住所地的离婚案子统辖进行了特别规则:“夫妻一方脱离住所地超越一年,另一方申述离婚的案子,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统辖。夫妻两边脱离住所地超越一年,一方申述离婚的案子,由被告常常寓居地人民法院统辖;没有常常寓居地的,由原告申述时寓居地的人民法院统辖。”
3、“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地点地;“常常寓居地”是指公民脱离住所地至申述时已接连寓居一年以上的当地,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当地在外。
经过听讼网小编答复了申述离婚是否需求在户口地点地申述的问题,相信你对这方面有了新的了解和新的知道。关于申述离婚来说统辖法院确实定在法律上是有必定的规则的,所以关于不少人会问的申述离婚需求在户口地点地申述吗,其实在法律上是能够在任何一方的户口地点地进行申述离婚的。假如你还有相关问题欢迎咨询听讼网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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