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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时要小心开发商的哪些骗局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3 04:40
购房者走过最长的路,大约便是开发商的套路了。为了买房,我们不得不要和开发商触摸,而一些开发商为了获取最大的利益总是在不知不觉把购房者带向误区。最终购房者的权益受损,不得不走上维权的路途,让购房者非常糟心。
售楼部里卖房的不是开发商
现在的开发商为了把房子赶快卖掉,会把出售使命托付给专业的署理公司。由署理公司依据项目状况,拟定相应的出售策略和手法。署理公司经过卖房获取佣钱提成,卖的多,赚的多。
而这就导致了一些署理商在实践的出售过程中,呈现了利欲熏心的状况,比方夸张项目优势,随意向购房者许下无法实现的许诺等等;还有在卖房时,说开发商给予了买房的种种**,而当你签合同付款时又以开发商说**过期为理由回绝最初的约好等等。
还有便是开发商和署理商之间彼此推诿职责。比方呈现房子质量时,你去找署理商,它们必定不会帮你处理等等。
学位房数量有限,口头许诺并不牢靠
学位和学区两个概念有所差异,有时购房者并没有辨明二者的差异时就被开发商钻了空子。
许多项目的优势便是来自它具有稀缺的学位,买房前开发商许诺有“学位”可是事实上开发商的楼盘的确是依据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则,是划分到该学区下的项目。一起开发商出资“教育基金”,与优质教育资源的校园买“学位”,可是关于入学目标、年限等等却没有通知购房者,因此等购房者买了房子后却发现自己底子没办法入学。
赠送的面积权益无法保证
开发商的在卖房时的一个宣扬手法便是赠送面积,送飘窗、送阳台、送花园等等。购房者一看就非常心动,白送的面积太划算了。可是一般这种类型的房源其单价往往要高过同性质的其他房子,看起来是赚了,可是总价上或许仍是吃亏的。
还有购房者又是否清楚,其实一切赠送的面积是无法写进合同,写进合同就要付钱。已然写不进合同的面积,其面积的巨细等等权益都是无法得到保证的。
特别是一楼和顶楼赠送花园、露台面积的,依据物权法,这些面积是归一切业主共有的。可是开发商一般是不会写进合同的,一旦发作权益上的胶葛,吃亏都是接盘的业主。
认购定金难交还
消协以为认购定金是一些开发商“圈钱”的一个骗局。顾客在选购商品房时,常被开发商要求签定“认购协议”之类的格局合同,并要求顾客有必要交纳数量不少的定金,限定在短时间内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在签定协议前,开发商往往不供给《商品房买卖合同》等材料,使顾客在不了解自己权力和职责的状况下,就交纳了具有惩罚性的定金,一旦有变很难要回定金。
延期交房不担责
商品房出售合同中一般都有“出售方遇不可抗力导致逾期交房,不承当职责”的表述,而对“不可抗力”没有清晰的解说,购房人一般都简单疏忽这一点。一旦发作问题,开发商却常把什么要素都归结于“不可抗力”来逃避职责。
重复收费、多收费
开发商在与顾客签定的《商品房出售(预售)合同》中,大多有一项代扣代缴费用,而这些费用终究是否该由顾客承当、承当多少都不确认,开发商在收费中存在“猫腻”。
配套设备不到位
开发商在与顾客签定的购房合同中一般都规则了房子的配套设备,而在配套设备的表述上一般都比较含糊,顾客在签定合一起往往没有留心,致使走入误区。
物业管理滞后
物业管理是购房人在签合一起简单疏忽的内容,一些开发商在房子出售后对物业管理不注重,导致卫生、治安环境极差。
买房过程中,学会看清开发商的套路,不要让自己的权益遭到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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