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两岁以下的子女也可随父生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7 17:38
夫妻离婚,关于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一般是判归随母亲日子,由母亲直接监护、育婴,作出这样的决议主要是根据两周岁以下婴幼儿的健康成长方面考虑。
可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处理子女育婴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明确指出: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日子,母方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可随父方日子: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感染性疾病或其他严峻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日子的;
二、有育婴条件不尽育婴职责,父方要求子女随其共同日子的;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的确无法随母方日子的。
爸爸妈妈两边协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父方日子,对子女健康成长无晦气影响的,能够允许。
夫妻离婚后,不论子女判归父方仍是母方直接监护和育婴,另一方仍有如期付出育婴费育婴子女的职责和行使监护子女的职责,一起享有定时探望子女的权力。
可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处理子女育婴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明确指出: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日子,母方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可随父方日子: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感染性疾病或其他严峻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日子的;
二、有育婴条件不尽育婴职责,父方要求子女随其共同日子的;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的确无法随母方日子的。
爸爸妈妈两边协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父方日子,对子女健康成长无晦气影响的,能够允许。
夫妻离婚后,不论子女判归父方仍是母方直接监护和育婴,另一方仍有如期付出育婴费育婴子女的职责和行使监护子女的职责,一起享有定时探望子女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