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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修改内容解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6 19:56
以下是听讼网小编收拾的关于公司法修正内容解读,期望对您有协助。
一、公司法修正内容的解读:
1、将注册本钱实缴挂号制改为认缴挂号制。
依据2014最新公司法的规则,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议对公司注册本钱实缴有另行规则的以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自公司树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则;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一次足额交纳出资的规则。转而采纳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好认缴出资额、出资方法、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方法。
2、放宽注册本钱挂号条件。
依据2014最新公司法的规则,除对公司注册本钱最低限额有另行规则的以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本钱别离应达3万元、10万元、500万元的约束;不再约束公司树立时股东(发起人)的初次出资份额以及钱银出资份额。
3、简化挂号事项和挂号文件。
依据2014最新公司法的规则,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本钱不再作为挂号事项。公司挂号时,不需要提交验资陈述。
二、2014年公司法的修正内容:
1、删去第七条第二款中的“实收本钱”。
第七条依法树立的公司,由公司挂号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树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称号、居处、注册本钱、实收本钱(删)、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名字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作改变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改变挂号,由公司挂号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2、将第二十三条第二项修正为:“(二)有契合公司章程规则的整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第二十三条树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有下列条件:
(一)股东契合法定人数;
(二)股东出资到达法定本钱最低限额;(修正为:有契合公司章程规则的整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一起拟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称号,树立契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居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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