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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罪与非罪的认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3 07:21
当人们患病并且比较严峻的时分,就会去医院医治。可是有时因为医护人员的忽略或是其他,就可能会发作医疗事故,形成危害。那么医疗事故罪与非罪的确定是怎样的呢?下面听讼网的小编就给我们介绍一下,期望对我们有所协助。
医疗事故罪与非罪的确定
在司法实践中处理医疗事故案子时,关键在于差异罪与非罪的边界。具体表现为差异以下边界:
1、医疗事故罪与医疗过错的边界
医疗过错,是指在治疗护理工作中,医务人员虽有违背规章制度、治疗护理惯例的渎职行为或技能过错,但未给就诊人形成逝世、残废、安排器官危害导致功能障碍的不良结果的行为。医疗过错,从发作的原因差异,能够分为医疗职责过错和医疗技能过错。其间,医疗职责过错与医疗事故罪简单混杂,二者都表现为医务人员在治疗护理工作中不负职责,违背规章制度或治疗护理惯例的行为。
差异在于所形成的结果不同。前者未形成就诊人逝世、残废、安排器官危害导致功能障碍的不良结果;后者则形成了就诊人逝世或身体健康严峻危害的结果。关于医务人员因为严峻不负职责,形成医疗过错的,不能以医疗事故罪论处。
2、医疗事故罪与医疗意外的边界
医疗意外,是指因为病况或许患者体质特别而发作难以预料和防备的不良结果。它与医疗事故罪都可能发作就诊人逝世或身体健康严峻危害的结果,二者差异的关键在于片面上有无过错。假如就诊人逝世或身体健康严峻危害,是因医务人员职责心不强,违背规章制度或治疗惯例形成的,则构成医疗事故罪,如上述结果是因医务人员难以预料或难以防备的要素所引起,由归于医疗意外,不能以违法论处。
医疗意外与医疗事故罪中的忽略大意过错较为类似,二者不光都发作了严峻结果,并且对严峻结果的发作都没有预见。二者的差异在于,忽略大意过错对严峻结果的发作是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医疗意外是对严峻结果的发作是难以预见而没有预见。
医疗过错是指在治疗护理工作中,医务人员虽有违背规章制度、治疗护理惯例的渎职行为或技能过错。但没有给就诊人形成逝世、残废、安排器官危害导致功能障碍的不良结果的行为。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听讼网的免费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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