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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过失要承担责任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2 09:44
拔刀相助过错是否要承当职责
疏忽大意的过错,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作损害社会的成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致使发作这种成果的心思情绪。
法律咨询
您好,假如看见正有人遭受掠夺或强奸,出于拔刀相助,将违法嫌疑人打成重伤,需求承当刑事职责吗?
律师回答:
你好,对严峻危及人身安全的以暴力手段实施的行凶、杀人、掠夺、强奸、劫持违法,能够行使特别防卫权(正当防卫),不负法律职责。不然,形成不法侵害人伤亡成果的,依然归于防卫过当,依法负刑事职责。
相关法律知识:
疏忽大意的过错是一种无知道的过错,即行为人没有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作损害社会的成果;没有预见的原因并非行为人不能预见,而是在应当预见的条件下由于疏忽大意才没有预见;假如行为人小心翼翼、认真负责,就会预见从而防止损害成果。应当预见是条件,没有预见是现实,疏忽大意是原因。应当预见但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便是疏忽大意过错的知道要素。疏忽大意过错的毅力要素是对立损害成果发作或期望损害成果不发作,至少能够说是既不期望也不听任损害成果发作。由于行为人没有预见损害成果,故其实施行为时不可能期望或听任损害成果发作。不过,疏忽大意过错的毅力要素归于消极要素,司法机关不需求证明这一点,只需证明了疏忽大意的知道要素,没有依据标明行为人期望或听任损害成果发作,一就能够确认为疏忽大意的过错。
从司法实践来看,判别行为人是否具有疏忽大意过错,并不是先判别行为人是否疏忽大意,而是先判别行为人是否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作损害社会的成果,假如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就阐明行为人疏忽大意了。在应当预见的条件下,行为人并没有疏忽大意,但又的确没有预见的状况,是不存在的,因而,确认疏忽大意过错的关键是确认应当预见的条件(在何种状况下应当预见)与应当预见的内容(应当预见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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