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股份有限公司拟设立分公司之注册手续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6 08:44杨 律师 您早:
兹向贵律师讨教有关外资股份有限公司拟建立分公司之注册手续,请不吝赐教.
王威廉
王先生:
您好!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有关规则,注册资本现已缴齐、出产经营活动正常的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的和股份有限公司,能够建立分公司。建立分公司的程序,依照《企业法人挂号管理条例》及其《施行细则》的规则履行。
外商投资企业请求建立分支机构或许办事机构,应当向拟建立分公司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权具有外商投资企业挂号权)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一)从属企业董事长签署的挂号请求书; (二)原批阅机关赞同的文件和原挂号主管机关的通知函; (三)从属企业董事会的抉择; (四)从属企业的执照副本; (五)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六)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外商投资企业请求增设分支机构,应首先向原挂号主管机关请求改变挂号,并提交下列文件、证件:(1)改变挂号请求书;(2)董事会抉择(含向分支机构的拨款数额);(3)分支机构负责人派遣书(附负责人简历、身份证明)。然后向分支机构所在地挂号主管机关请求开业挂号,并提交下列文件、证件:(1)原挂号主管机关赞同建立分支机构的核转通知书;(2)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董事会抉择;(4)分支机构负责人派遣书;(5)场所运用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