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法确立的主要制度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4 02:25
本文别离对政府收购的编制、同意收购项目、收购和检验政府收购的这三个环节作出了具体的介绍,收购人依据契合收购需求、质量和服务持平且报价最低的准则确认成交供货商。
政府收购的环节
依据《政府收购法》的规则,政府收购一般分为编制、同意收购项目;收购和检验三个环节。
一、编制、同意收购项目。
编制、同意收购项目的进程一般采纳下列过程:1、由负有编制部分预算责任的部分在编制下年度部分预算时,将该财政年度政府收购的项目及资金预算列出;2、报本级财政部分汇总。3、,按预算管理权限和程序对部分预算的进行批阅。
二、收购。
《政府收购法》针对不同的收购方法规则了相应的操作程序。
(一)采纳揭露招标方法进行政府收购的,《政府收购法》要求自招标文件开端宣布之日起至招标人提交招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二十日。如果在招标收购中,呈现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废标:
1、契合专业条件的供货商或许对招标文件作本质呼应的供货商缺乏三家的;
2、呈现影响收购公平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招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收购预算,收购人不能付出的;
4、因严重变故,收购使命撤销的。废标后,收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告诉一切招标人。此外,废标后,除收购使命撤销景象外,收购人还应当重新安排招标;需求采纳其他方法收购的,应当在收购活动开端前取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收购监督管理部分或许政府有关部分同意。
(二)采纳约请招标方法收购的,收购人应当从契合相应资历条件的供货商中,经过随机方法挑选三家以上的供货商,并向其宣布招标约请书。
(三)选用竞争性商洽方法收购的,应当遵从下列程序:1、建立商洽小组。商洽小组由收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奇数组成,其间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拟定商洽文件。商洽文件应当清晰商洽程序、商洽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鉴定成交的规范等事项。确认约请参与商洽的供货商名单。商洽小组从契合相应资历条件的供货商名单中确认不少于三家的供货商参与商洽,并向其供给商洽文件。商洽。商洽小组一切成员会集与单一供货商别离进行商洽。在商洽中,商洽的任何一方不得泄漏与商洽有关的其他供货商的技术材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商洽文件有本质性变化的,商洽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告诉一切参与商洽的供货商。确认成交供货商。商洽完毕后,商洽小组应当要求一切参与商洽的供货商在规则时间内进行最终报价,收购人从商洽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依据契合收购需求、质量和服务持平且报价最低的准则确认成交供货商,并将成果告诉一切参与商洽的未成交的供货商。
(四)采纳单一来历方法收购的,收购人与供货商应当遵从《政府收购法》所建立的揭露通明准则、公平竞争准则、公平准则和诚笃信用准则。在确保收购项目质量和两边商定合理价格的基础上进行收购。
(五)采纳询价方法收购的,应当遵从下列程序:
1、建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收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奇数组成,其间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询价小组应当对收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鉴定成交的规范等事项作出规则。
2、确认被询价的供货商名单。询价小组依据收购需求,从契合相应资历条件的供货商名单中确认不少于三家的供货商,并向其宣布询价告诉书让其报价。
3、询价。询价小组要求被询价的供货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4、确认成交供货商。
收购人依据契合收购需求、质量和服务持平且报价最低的准则确认成交供货商,并将成果告诉一切被询价的未成交的供货商。
三、检验。
《政府收购法》清晰规则,收购人或许其托付的收购署理安排应当安排对供货商履约的检验。大型或许杂乱的政府收购项目,应当约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安排参与检验作业。检验方成员应当在检验书上签字,并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政府收购法》清晰规则,还清晰规则,收购人、收购署理安排对政府收购项目每项收购活动的收购文件(包含收购活动记载、收购预算、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评标规范、评价陈述、定标文件、合同文本、检验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议及其他有关文件、材料)应当妥善保存,不得假造、变造、藏匿或许毁掉。收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为从收购完毕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
政府收购的环节
依据《政府收购法》的规则,政府收购一般分为编制、同意收购项目;收购和检验三个环节。
一、编制、同意收购项目。
编制、同意收购项目的进程一般采纳下列过程:1、由负有编制部分预算责任的部分在编制下年度部分预算时,将该财政年度政府收购的项目及资金预算列出;2、报本级财政部分汇总。3、,按预算管理权限和程序对部分预算的进行批阅。
二、收购。
《政府收购法》针对不同的收购方法规则了相应的操作程序。
(一)采纳揭露招标方法进行政府收购的,《政府收购法》要求自招标文件开端宣布之日起至招标人提交招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二十日。如果在招标收购中,呈现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废标:
1、契合专业条件的供货商或许对招标文件作本质呼应的供货商缺乏三家的;
2、呈现影响收购公平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招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收购预算,收购人不能付出的;
4、因严重变故,收购使命撤销的。废标后,收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告诉一切招标人。此外,废标后,除收购使命撤销景象外,收购人还应当重新安排招标;需求采纳其他方法收购的,应当在收购活动开端前取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收购监督管理部分或许政府有关部分同意。
(二)采纳约请招标方法收购的,收购人应当从契合相应资历条件的供货商中,经过随机方法挑选三家以上的供货商,并向其宣布招标约请书。
(三)选用竞争性商洽方法收购的,应当遵从下列程序:1、建立商洽小组。商洽小组由收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奇数组成,其间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拟定商洽文件。商洽文件应当清晰商洽程序、商洽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鉴定成交的规范等事项。确认约请参与商洽的供货商名单。商洽小组从契合相应资历条件的供货商名单中确认不少于三家的供货商参与商洽,并向其供给商洽文件。商洽。商洽小组一切成员会集与单一供货商别离进行商洽。在商洽中,商洽的任何一方不得泄漏与商洽有关的其他供货商的技术材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商洽文件有本质性变化的,商洽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告诉一切参与商洽的供货商。确认成交供货商。商洽完毕后,商洽小组应当要求一切参与商洽的供货商在规则时间内进行最终报价,收购人从商洽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依据契合收购需求、质量和服务持平且报价最低的准则确认成交供货商,并将成果告诉一切参与商洽的未成交的供货商。
(四)采纳单一来历方法收购的,收购人与供货商应当遵从《政府收购法》所建立的揭露通明准则、公平竞争准则、公平准则和诚笃信用准则。在确保收购项目质量和两边商定合理价格的基础上进行收购。
(五)采纳询价方法收购的,应当遵从下列程序:
1、建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收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奇数组成,其间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询价小组应当对收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鉴定成交的规范等事项作出规则。
2、确认被询价的供货商名单。询价小组依据收购需求,从契合相应资历条件的供货商名单中确认不少于三家的供货商,并向其宣布询价告诉书让其报价。
3、询价。询价小组要求被询价的供货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4、确认成交供货商。
收购人依据契合收购需求、质量和服务持平且报价最低的准则确认成交供货商,并将成果告诉一切被询价的未成交的供货商。
三、检验。
《政府收购法》清晰规则,收购人或许其托付的收购署理安排应当安排对供货商履约的检验。大型或许杂乱的政府收购项目,应当约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安排参与检验作业。检验方成员应当在检验书上签字,并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政府收购法》清晰规则,还清晰规则,收购人、收购署理安排对政府收购项目每项收购活动的收购文件(包含收购活动记载、收购预算、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评标规范、评价陈述、定标文件、合同文本、检验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议及其他有关文件、材料)应当妥善保存,不得假造、变造、藏匿或许毁掉。收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为从收购完毕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