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新《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9 17:30转发关于施行新《工伤保险法令》有关问题处理定见的告诉
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人社厅《关于施行新《工伤保险法令》有关问题的处理定见》(皖人社秘[2011]16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按文件要求,经报市政府赞同,现将有关问题弥补告诉如下:
一、员工工伤住院膳食规范依照每人每天20元履行。
二、员工工伤报工伤保险经办组织审阅赞同,前往统筹区域外就医的食宿费用规范按每人每天130元履行。
三、本《告诉》自下发之日起履行,今后国家和省政府有新规则的,按新规则履行。
附:《关于施行新《工伤保险法令》有关问题的处理定见》(皖人社秘[2011]164号)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皖人社秘[2011]164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务院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法令》(以下简称《法令》)已于2011年1月1日施行。因为我省依照法定程序修订《安徽省施行<工伤保险法令>方法》作业没有完结,为保证《法令》的贯彻施行,做好新老《法令》过渡期间的联接作业,现对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施行定见,请各地结合实际贯彻履行。
一、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新归入工伤保险适用范围的各类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令》规则依法参与工伤保险,为整体员工交纳工伤保险费。
上述用人单位参保前的老工伤人员应同时归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办理,详细方法由统筹区域人民政府规则。归入统筹办理的老工伤人员,契合《法令》规则的待遇项目由工伤保险基金付出。
二、2011年1月1日前发作事端损伤或被确诊、鉴定为职业病,《法令》施行后在规则时限内提出工伤确定请求,或2011年1月1日前提出工伤确定请求,但没有完结工伤确定的,按《法令》相关规则履行。
三、从2011年1月1日起,员工住院治疗工伤(含到统筹区域以外就医)的膳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付出,住院膳食补助费规范一般为每人每天20元左右。详细规范由统筹区域人民政府规则。
四、从2011年1月1日起,经地点统筹区域工伤保险定点医疗组织出具证明、报工伤保险经办组织审阅赞同,工伤员工到统筹区域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付出。到统筹区域以外就医的工伤员工,应挑选一般公共交通工具,因伤情特殊需要挑选非一般交通方法或非公共交通工具的,需报工伤保险经办组织赞同。食宿费用规范一般为每人每天130元左右,在规范上限以内的凭证报销。详细规范由统筹区域人民政府规则。
五、从2011年1月1日起,五至十级工伤员工与用人单位免除或停止劳作联系,其享用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作业补助金,仍按原规范履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付出。
五至十级工伤员工收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详细方法由统筹区域工伤保险经办组织规则。
六、《法令》第六十二条第三款规则的“用人单位参与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交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令》的规则付出新发作的费用”,应为从用人单位依照规则足额补缴工伤保险费、滞纳金之日起,员工持续享用的工伤保险待遇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法令》规则的项目和规范履行。
企业从2004年1月1日补缴,归于《法令》规则应参与工伤保险的其他用人单位从2011年1月1日起补缴。
2004年1月1日之后注册建立的企业,或许2011年1月1日之后注册建立的其它用人单位从注册建立之日起补缴。
七、现已参与工伤保险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办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作业人员,因作业遭受事端损伤或许患职业病的,契合《法令》规则的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付出。
八、本《告诉》自下发之日起履行。今后国家和省政府有新规则的,按新规则履行。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