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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债子还有没有法律依据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5 20:07
在许多时分,咱们都听说过父债子还,那么父债子仍是否有法律依据,一般状况下,欠下的债款是否需求由儿子进行归还?相关的规则是怎样的?下面,为了协助我们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听讼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一、父债子仍是否有法律依据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履行承继法若干问题的定见》第61条的规则,遗产债款的清偿,需求遵从以下准则:
1、限制承继准则,即关于负债超越遗产价值的部分,承继人不用清偿。
2、特留份准则,即对承继人中缺少劳动能力又没有日子来源的人,即便遗产不足以清偿债款,也应当为其保存恰当的遗产比例。
3、清偿优先于承继,即在被承继人有债款的状况下,应当优先用遗产清偿,留有余额的才干履行遗赠。
(二)依据上诉法律规则,子没有替代父归还债款的法律义务。但在以下状况,子应当替代父亲归还债款:
1、承受了父亲的赠与,形成父亲的债款不能归还。
2、从父亲 那里承继了遗产的,但归还债款仅以其承继的遗产实践价值为限。
3、父亲借的债款是用于家庭共同日子,特别是用于子的日子,而子又是与父亲一同日子。
二、父债子还有法律依据吗
我国《承继法》第33条的规则,承继遗产应当清偿被承继人依法应当交纳的税款和债款,交纳税款和清偿债款以他的遗产实践价值为限。超越遗产实践价值部分,承继人自愿归还的不在此限。在承继人以被承继人留传的悉数产业赔偿债款后,不管债款是否已清偿结束,承继人都没有义务以自己一切的产业持续清偿,除非承继人自身自愿。
《承继法》从保护承继人的视点动身,规则了自愿承继和限制承继的准则,更是彻底否定了“父债子还”。由于自愿承继准则的实施就使承继人能够依自己的志愿自主地决议承受承继仍是抛弃承继,假如被承继人留传的超越了产业,承继人完全能够挑选抛弃承继然后不用替被承继人归还债款。即便承继人挑选了承受承继,他也只以承继的产业为限对被承继人生前所欠债款负归还职责,这便是《承继法》实施的“限制承继”。
综上,“父债子还”从根本上说保护了被承继人和债权人的利益,给承继人加上了极端沉重的担负,对承继人来说是极不公正的。我国是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根底的国家,现已从根本上铲除了“父债子还”的陈规陋习存在的社会经济本源。
以上内容便是相关的答复,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肯定的“父债子还”已成为过错的观念,已不能再适用。任何人都不能再据此要求承继人在承继的遗产的价值之外,用自己的产业归还被承继人生前的债款。假如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能够咨询听讼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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