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人寿保险的诉讼时效和免责事由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8 05:53
一、人寿稳妥的诉讼时效是几年
人寿稳妥是人身稳妥的一种。和一切稳妥事务相同,被稳妥人将危险转嫁给稳妥人,承受稳妥人的条款并付出稳妥费。与其他稳妥不同的是,人寿稳妥转嫁的是被稳妥人的生计或许逝世的危险。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力遭到损害的权力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力,其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力人的权力不再进行维护的准则。在法律规则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力人提出恳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职责人实行所承当的职责。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力人行使恳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维护。
依据《稳妥法》规则,人寿稳妥的获益人向稳妥人恳求给付稳妥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许应当知道稳妥事端发作之日起核算。
二、人寿稳妥的免责事由有哪些
人寿稳妥合同的免责条款是指《稳妥法》规则的稳妥人职责革除事项,详细触及以下五方面:
1、违背奉告职责
由于投保人违背奉告事务得以革除稳妥合同而职责革除。稳妥法第16条规则:投保人成心隐瞒事实,不实行照实奉告职责的,稳妥人对稳妥合同革除前发作的稳妥事端,不承当补偿或给付稳妥金给付职责,并不交还稳妥费。
投保人因过错未实行照实奉告职责的,对稳妥事端的发作有严重影响的,稳妥人对稳妥合同革除前发作的稳妥事端,不承当补偿或给付稳妥金给付职责,但能够交还稳妥费。
2、稳妥诈骗
因投保人、被稳妥人或获益人诈骗得以革除稳妥合同而职责革除。稳妥法第27条规则:被稳妥人或许获益人在未发作稳妥事端的情况下,谎报发作了稳妥事端,向稳妥人提出补偿或许给付稳妥金的恳求的,稳妥人有权革除稳妥合同,并不交还稳妥费。
投保人、被稳妥人或许获益人成心制作稳妥事端的,稳妥人有权革除稳妥合同,不承当补偿或许给付稳妥金的职责。
3、成心行为
投保人或许获益人成心形成被稳妥人逝世、伤残或许疾病的,稳妥人不承当补偿或许给付稳妥金的职责。投保人已交足两年以上保费,稳妥人应向其他享有权力的获益人交还保单现金价值。
获益人成心形成被稳妥人逝世、伤残或许成心杀戮被稳妥人未遂的,损失获益权。
4、自杀行为
稳妥法第65条规则:以逝世为给付稳妥金条件的合同,被稳妥人自杀的,除本条第二款规则外,稳妥人不承当给付稳妥金的职责,但对投保人已付出的稳妥费,稳妥人应依照稳妥单交还其现金价值。
以逝世为给付稳妥金条件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满二年后,假如被稳妥人自杀的,稳妥人能够依照合同给付稳妥金。
5、犯罪行为
稳妥法第66条明文规则:被稳妥人成心犯罪导致其本身伤残或许逝世的,稳妥人不承当给付稳妥金的职责。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稳妥费的,稳妥人应当依照稳妥单交还其现金价值。
人寿稳妥是人身稳妥的一种。和一切稳妥事务相同,被稳妥人将危险转嫁给稳妥人,承受稳妥人的条款并付出稳妥费。与其他稳妥不同的是,人寿稳妥转嫁的是被稳妥人的生计或许逝世的危险。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力遭到损害的权力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力,其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力人的权力不再进行维护的准则。在法律规则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力人提出恳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职责人实行所承当的职责。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力人行使恳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维护。
依据《稳妥法》规则,人寿稳妥的获益人向稳妥人恳求给付稳妥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许应当知道稳妥事端发作之日起核算。
二、人寿稳妥的免责事由有哪些
人寿稳妥合同的免责条款是指《稳妥法》规则的稳妥人职责革除事项,详细触及以下五方面:
1、违背奉告职责
由于投保人违背奉告事务得以革除稳妥合同而职责革除。稳妥法第16条规则:投保人成心隐瞒事实,不实行照实奉告职责的,稳妥人对稳妥合同革除前发作的稳妥事端,不承当补偿或给付稳妥金给付职责,并不交还稳妥费。
投保人因过错未实行照实奉告职责的,对稳妥事端的发作有严重影响的,稳妥人对稳妥合同革除前发作的稳妥事端,不承当补偿或给付稳妥金给付职责,但能够交还稳妥费。
2、稳妥诈骗
因投保人、被稳妥人或获益人诈骗得以革除稳妥合同而职责革除。稳妥法第27条规则:被稳妥人或许获益人在未发作稳妥事端的情况下,谎报发作了稳妥事端,向稳妥人提出补偿或许给付稳妥金的恳求的,稳妥人有权革除稳妥合同,并不交还稳妥费。
投保人、被稳妥人或许获益人成心制作稳妥事端的,稳妥人有权革除稳妥合同,不承当补偿或许给付稳妥金的职责。
3、成心行为
投保人或许获益人成心形成被稳妥人逝世、伤残或许疾病的,稳妥人不承当补偿或许给付稳妥金的职责。投保人已交足两年以上保费,稳妥人应向其他享有权力的获益人交还保单现金价值。
获益人成心形成被稳妥人逝世、伤残或许成心杀戮被稳妥人未遂的,损失获益权。
4、自杀行为
稳妥法第65条规则:以逝世为给付稳妥金条件的合同,被稳妥人自杀的,除本条第二款规则外,稳妥人不承当给付稳妥金的职责,但对投保人已付出的稳妥费,稳妥人应依照稳妥单交还其现金价值。
以逝世为给付稳妥金条件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满二年后,假如被稳妥人自杀的,稳妥人能够依照合同给付稳妥金。
5、犯罪行为
稳妥法第66条明文规则:被稳妥人成心犯罪导致其本身伤残或许逝世的,稳妥人不承当给付稳妥金的职责。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稳妥费的,稳妥人应当依照稳妥单交还其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