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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代位继承权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3 16:13
怎么了解代位承继权?下面听讼网小编就对此收拾一些相关常识,期望对您有协助。
怎么了解代位承继权
被承继人的子女先于被承继人逝世的,由被承继人的子女的后辈直系血亲代位承继。代位承继人一般只能承继他的父亲或许母亲有权承继的遗产比例。
【事例】李某某生有二子(长子李白、次子李青),其妻已过世,父子三人一向寓居在祖辈留传的院子(共有房子9间)中。1998年,李白与同村张红成婚,生有一女李月。2002年6月,李白在一次进城途中突遇事故身亡。尔后,家庭的重担便落在了张红身上,除播种、哺育孩子外还担任精心照顾李某某的起居饮食、为其看病等。因丧子之痛,加上多年来疾病缠身,李某某亦于2003年放手人世,仅留有其寓居的祖产一套。尔后不久,次子李青即要求切割遗产。他以为嫂子张红多年照顾父亲能够分得部分遗产,而侄女李月不能承继遗产,因而,他便建议其父留传的9间房子中,8间应归自己一切,1间留给张红母女寓居。张红对此强烈不满,村委会屡次调停无效,所以,张红遂以李青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认自己及女儿应当享有的遗产承继比例。
【审判】法院经审理判定:李月享有代位承继权,应当承继其父应承继的遗产比例;一起,张红作为丧偶儿媳,因其对公公尽了首要奉养责任,应作为榜首次序承继人参加承继;综上,张红母女各自享有祖产房子1/3的产权,各分得三间房子。
【点评】本案首要触及遗产承继中,代位承继权的相关问题口依据我国《承继法》第11条的规则,被承继人的子女先于被承继人逝世的,由被承继人的子女的后辈直系血亲代位承继。代位承继人一般只能承继他的父亲或许母亲有权承继的遗产比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承继法〉若干问题的定见》第25条、第26条规则,代位承继人不受辈数的约束,且后辈直系拟制血亲(即依据收养、抚养联系而构成的被承继人养子女、继子女的后辈血亲)亦能够代位承继。依据上述法令规则,代位承继权是指在发作承继法令联系时,因为法定承继人先于被承继人逝世,而由该法定承继人的后辈直系血亲或拟制血亲享有的替代其承继应继比例遗产的权力;其间,已先于被承继人逝世的法定承继人称为"被代位承继人"(或被代位人)‘而替代被代位人承继相应遗产比例的人称为"代位承继人"(或代位人)。代位承继权具有如下法令特色:榜首,该权力仅于法定承继人先于被承继人逝世时发作;第二,承继比例仅以被代位人所应承继的遗产比例为限;第三,代位承继人仅限于被承继人子女的后辈直系血亲或拟制血亲,即被承继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等;第四,该权力仅适用于法定承继,不适用于遗言承继。结合本案,在承继发作之时,长子李白已先于其父逝世,其作为法定承继人享有的应继比例理应由其女代位承继。此外,关于李白爱人张红是否享有承继权的问题,依据《承继法》第12条的规则,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首要奉养责任的,作为榜首次序承继人。本案中,张红一向照顾公公的日子,为其供给了首要经济来源,尽到了必要抚养责任;因而,法院确定其享有相应比例的遗产承继权亦是合法合理的。(本文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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