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女性法定结婚年龄是多少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2 18:09确认女人法定成婚年龄的根据
婚姻法规则的婚龄具有遍及的适用性,但在某些特别状况下,法令也答应对婚龄作出破例规则。比方考虑我国多民族的特色,婚姻法第五十条规则:“民族自治当地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结合当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体状况,拟定变通规则。”现在,我国一些民族自治当地的立法机关对婚姻法中的法定婚龄作了变通规则。比方新疆、内蒙古、西藏等自治区和一些自治州、自治县,均以男二十周岁,女十八周岁作为本区域的最低婚龄。但这些变通规则仅适用于少数民族,不适用生活在该区域的汉族。
法定成婚年龄的确认,一方面要考虑天然要素,即人的身体发育和智力老练状况,另一方面要考虑社会要素,即政治、经济及人口开展状况,因而,各国关于法定婚龄的规则有所不同:丹麦、波兰、美国一些州规则为男二十一岁,女十八岁;瑞士、越南规则为男二十岁、女十八岁;德国、俄罗斯、新加坡规则男女均为十八岁; 日本、罗马尼亚、巴基斯坦规则为男十八岁,女十六岁;菲律宾规则为男十六岁,女十四岁。我国封建时代有早婚的风俗,唐朝男十五、女十三听婚嫁;宋明清时期男十六、女十四能够嫁娶;我国台湾“民法典”规则:“男未满十八岁,女未满十六岁者,不得成婚。”我国1950年婚姻法规则的法定婚龄为男二十岁,女十八岁。这与其时的政治、经济、文明开展水平,与人民群众的觉悟程度和接受能力相适应。1980年修正婚姻法时,一方面考虑恰当进步法定婚龄有利于广大青年的身心健康、作业和学习,以及计划生育作业;一起也注意到法定婚龄过高,不符合天然规律的要求,也脱离群众、脱离乡村实践。因而规则“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