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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诉案件能到检察院申诉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1 17:58
在别人提起了刑事自诉案子,知道自己成为刑事案子的被告,有或许坐牢的时分,有许多被告觉得自己是十分委屈的,对方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案子根本就没有现实的根据,也不合理而想要跟检察院申述。看看听讼网小编搜集的材料。
一、刑事自诉案子能到检察院申述吗
法令未明确规定,在自诉案子一审判定没有收效的情况下,检察院是否可以抗诉,但从立法原意去了解,已然给了自诉人追诉的权力,给了自诉人与被告人上诉的权力,检察院理应不再介入,不然就会损坏自诉这种准则。对自诉案子的收效判定,毫无疑问,检察院有权提出抗诉,当事人对自诉案子的判定不服,可向检察院申述。
二、法令规定
第二百二十七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当地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定、裁决,有权用书状或许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解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赞同,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当地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定、裁决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掠夺。
第二百二十八条当地各级人民检察院以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定、裁决确有过错的时分,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第二百二十九条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当地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定的,自收到判定书后五日以内,有权恳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恳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议而且答复恳求人。
第二百三十条不服判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定书、裁决书的第二日起算。
第二百三十一条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经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檀卷、依据移交上一级人民法院,一起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刑事自诉案子的犯罪嫌疑人想要跟检察院申述的话,最好是可以托付给专业的律师来协助自己,让自己可以简略又快速的申述成功。关于刑事自诉案子能到检察院申述的具体要求不太清楚,建议您及时寻求听讼网律师的的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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