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承包人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0 04:32
关于公司来说,不是每一个项目都能够单独承当的,所以说,大多数的公司都会挑选通过承揽的方法来将事务进行分包,以保证事务的顺利完结,那么承揽人与公司存在劳作联系吗?听讼网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回答疑问,期望以下资料对您有所协助。
承揽人与公司存在劳作联系吗
不存在,一般为雇佣联系。。
广东省近来出台了一份会议纪要规则,连承揽人请的施工人都不能恳求承认与单位存在劳作联系,只能依照不合法用工来处理。
各地方针有差异,主张具体咨询下当地律师,他们更了解当地方针。
什么承揽人,什么叫发包人
一、承揽人是指被发包人承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揽主体资历的当事人以及获得该当事人资历的合法继承人。承揽人有时也称承揽单位、施工企业(《建筑法》)、施工人(《合同法》)。
承揽人的工程承揽主体资历除满意《合同法》关于合同主体资历的要求外,还要满意《建筑法》关于施工合同承揽人主体资历的要求。施工合同的承揽人有必要具有企业法人资历,一起持有工商行政办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造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资质证书,在核准的资质等级答应范围内承揽工程。
建造工程承揽人在合同实行过程中,应承当以下职责:
( 1)、依照合同约好的日期按时进入施工现场,如期开工。
承揽人依照合同约好的日期按时进入施工现场,如期开工是保证按时竣工的第一步。承揽人应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做好开工的全部前期工作,如施工计划、原资料、设备的收购、办理、运用、场所的平坦、施工必备的水、电、路途的疏通等。
(2)、承受发包人的监督。《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则“发包人在不阻碍承揽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能够随时对作业进展、质量进行检查。”
(3)、保证建造工程质量到达合同约好的规范。《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一条规则“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造工程质量不契合约好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补或许返工、改建。通过修补或许返工、改建后,形成逾期交给的,施工人应承当违约职责”。《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则“因承揽人的原因致使建造工程在合理运用期内形成人身和产业危害的,承揽人应当承当危害赔偿职责。”
(4)、发包人经查验检验未如期付款,承揽人能够催告,经催告仍不付款的,凡可折价、拍卖的工程,承揽人能够诉请人民法院处理,保证本身利益不受丢失。
二、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历和付出工程价款才能的当事人以及获得该当事人资历的合法继承人。 发包人有时称发包单位、建造单位或业主、项目法人。
依据《合同法》规则,建造工程合同发包人应承当以下职责:
(1)做好施工前的全部准备工作,保证建造承揽单位按时进入施工现场。《合同法》规则,发包人未按约好的时刻和要求供给原资料、设备、场所、资金、技术资料的,承揽人能够顺延工程日期,并要求罢工、窝工丢失赔偿。
依据《合同法》规则,建造工程合同发包人应承当以下职责:
(1)做好施工前的全部准备工作,保证建造承揽单位按时进入施工现场。《合同法》规则,发包人未按约好的时刻和要求供给原资料、设备、场所、资金、技术资料的,承揽人能够顺延工程日期,并要求罢工、窝工丢失赔偿。
(2)向承揽人供给契合质量的资料、设备,因供给的资料质量存在瑕疵和供给的设备不契合要求而延误工期,形成质量职责的,应承当职责。
(3)对工程质量、进展进行检查。《合同法》规则,发包人在不阻碍承揽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能够随时对作业进行进展、质量进行检查。
(4)安排检验。建造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及时安排检验。《合同法》规则,建造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依据施工图纸说明书、国家颁布的施工检验规范和质量查验规范进行检验。
(5)付出价款,接纳工程。
(6)交给运用。发包方对承揽方完结的建造工程项目,经检验合格,付出价款后应及时交给运用,发挥建造工程效益。
其实,劳作联系的含义有许多,能够运用的内容也极为广泛,是咱们日子中到处都能够接触到的,所以说,在法律联系中,关于劳作联系的发作也是设立了许多相关的法律条文。以上内容是由听讼网小编为您精心搜集,期望能为您带来协助,也期望您能前往听讼网进行法律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