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卖公司原材料怎么定罪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8 14:12
在生活中,一些人老喜爱贪心小便宜,例如把公司里的资产私自带出,挪为己用,这种行为,假如数额较大,是会冒犯刑法的。那么,假如倒卖公司原资料怎样科罪呢?是盗窃罪仍是职务侵占罪呢?下面,就让听讼网小编用一则事例来告诉您吧!
倒卖公司原资料是怎样科罪的
【事例】
宋某是东莞市清溪镇某容器公司建立在该镇某电脑公司的驻厂库房职工。宋某违规取得了收购部的账号暗码,在对方发出了收购单之后,私行修正体系数据和单据,将套取的资料卖给废品收购站获利。检察机关以盗窃罪提起公诉,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审理后以为宋某构成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9个月,并处分金5万元。
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称,从2005年开端,被害单位电脑公司向容器公司收购包装资料。容器公司在电脑公司厂区内设置驻厂库房,并派容器公司职工被告人宋某到该库房作业。从2011年4月开端,宋某违规取得电脑公司收购部体系的暗码。每逢电脑公司领料员带着该体系开具的纸质用料出产工单(一式三联)到宋某办理的库房领料时,宋某在出产工单上签名承认后,按照出产工单上的数量发放包装资料给电脑公司领料员,后宋某将纸质出产工单(白联)上的数值作加大修正,再将该出产工单(白联)交到电脑公司资材部入账结算。一起,宋某又用收购部体系暗码,进入体系对电子出产工单作相应的加大修正,使电脑公司财务未能发现数据反常,按照被加大修正后的需货量向容器公司结算货款。当容器公司派司机驾车配送包装资料到驻电脑公司库房时,宋某组织司机宋某义、周某、姚某、李某(四人均另案处理)等人,将其改单多出来的包装资料运到清溪镇刘某(另案处理)运营的废品站卖掉。2011年4月至2013年7月,共导致电脑公司丢失包装资料货款85.6万余元。
2013年8月5日,电脑公司经过自查发现体系数据被人为修正,并置疑宋某有作案嫌疑,宋某得知后逃跑。2013年8月9日,电脑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2013年12月9日,被告人宋某在湖南省临湘市被民警捕获。破案后,涉案资产均未起回。
在法庭上,被告人宋某对公诉机关申述指控的根本现实无异议,但以为其不构成盗窃罪,应构成职务侵占罪。一起也以为公诉机关指控的涉案金额过高。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审理以为,被告人宋某经过选用隐秘修正电子版及书面版等数据的手法,将改单多出来的包装资料在交给电脑公司之前,使用容器公司的司机送货途中将货品运到废品站进行变卖,致使电脑公司发生严重误解,多付出货款给容器公司,被告人宋某的行为实质上是使用其在容器公司担任仓管的职务便当,将容器公司的货品占为己有,其主客观上契合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应以职务侵占罪科罪处分。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宋向兵犯盗窃罪,指控的罪名不妥,法院予以纠正。被告人宋某归案后照实供述犯罪现实,依法能够从轻处分。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6年9个月,并处分金5万元。
【刑法条文】
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单位的人员,使用职务上的便当,将本单位资产不合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能够并处没收产业。
国有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事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事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按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则科罪处分。
综上所述,倒卖公司原资料假如数额较大,或许会被定为职务侵占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则,职务侵占罪最高是会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产业的。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您收拾的相关常识,假如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专业刑事律师!
倒卖公司原资料是怎样科罪的
【事例】
宋某是东莞市清溪镇某容器公司建立在该镇某电脑公司的驻厂库房职工。宋某违规取得了收购部的账号暗码,在对方发出了收购单之后,私行修正体系数据和单据,将套取的资料卖给废品收购站获利。检察机关以盗窃罪提起公诉,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审理后以为宋某构成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9个月,并处分金5万元。
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称,从2005年开端,被害单位电脑公司向容器公司收购包装资料。容器公司在电脑公司厂区内设置驻厂库房,并派容器公司职工被告人宋某到该库房作业。从2011年4月开端,宋某违规取得电脑公司收购部体系的暗码。每逢电脑公司领料员带着该体系开具的纸质用料出产工单(一式三联)到宋某办理的库房领料时,宋某在出产工单上签名承认后,按照出产工单上的数量发放包装资料给电脑公司领料员,后宋某将纸质出产工单(白联)上的数值作加大修正,再将该出产工单(白联)交到电脑公司资材部入账结算。一起,宋某又用收购部体系暗码,进入体系对电子出产工单作相应的加大修正,使电脑公司财务未能发现数据反常,按照被加大修正后的需货量向容器公司结算货款。当容器公司派司机驾车配送包装资料到驻电脑公司库房时,宋某组织司机宋某义、周某、姚某、李某(四人均另案处理)等人,将其改单多出来的包装资料运到清溪镇刘某(另案处理)运营的废品站卖掉。2011年4月至2013年7月,共导致电脑公司丢失包装资料货款85.6万余元。
2013年8月5日,电脑公司经过自查发现体系数据被人为修正,并置疑宋某有作案嫌疑,宋某得知后逃跑。2013年8月9日,电脑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2013年12月9日,被告人宋某在湖南省临湘市被民警捕获。破案后,涉案资产均未起回。
在法庭上,被告人宋某对公诉机关申述指控的根本现实无异议,但以为其不构成盗窃罪,应构成职务侵占罪。一起也以为公诉机关指控的涉案金额过高。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审理以为,被告人宋某经过选用隐秘修正电子版及书面版等数据的手法,将改单多出来的包装资料在交给电脑公司之前,使用容器公司的司机送货途中将货品运到废品站进行变卖,致使电脑公司发生严重误解,多付出货款给容器公司,被告人宋某的行为实质上是使用其在容器公司担任仓管的职务便当,将容器公司的货品占为己有,其主客观上契合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应以职务侵占罪科罪处分。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宋向兵犯盗窃罪,指控的罪名不妥,法院予以纠正。被告人宋某归案后照实供述犯罪现实,依法能够从轻处分。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6年9个月,并处分金5万元。
【刑法条文】
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单位的人员,使用职务上的便当,将本单位资产不合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能够并处没收产业。
国有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事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事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按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则科罪处分。
综上所述,倒卖公司原资料假如数额较大,或许会被定为职务侵占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则,职务侵占罪最高是会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产业的。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您收拾的相关常识,假如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专业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