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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5 22:25
   合格境外组织出资者界说:契合我国证监会、我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办理局发布的《合格境外组织出资者境内证券出资办理办法》规则条件,经我国证监会同意出资于我国证券市场,并获得国家外汇办理局额度同意的我国境外基金办理组织、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其他财物办理组织。
  请求合格出资者资历的,应当到达下列财物规划等条件:
  (一)基金办理组织:运营财物办理事务5年以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办理的证券财物不少于50亿美元;
  (二)保险公司:建立5年以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持有证券财物不少于50亿美元;
  (三)证券公司:运营证券事务30年以上,实收本钱不少于10亿美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办理的证券财物不少于100亿美元;
  (四)商业银行: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总财物在世界排名前100名以内,办理的证券财物不少于100亿美元;
  (五)其他组织出资者(养老基金、慈悲基金会、捐献基金、信托公司、政府出资办理公司等):建立5年以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办理或持有的证券财物不少于50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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