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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二手房买卖业务涉及到的税种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0 19:53

二手房买卖中,买卖双方还需向税务部分交纳买卖的各类税种。其间契税、印花税等是必需要交纳的税种,而个人所得税、经营税、归纳地价款、优更成等因房产购买年限、是商品房仍是经济适用房的不同在买卖中发生不同的税收规范。
1)契税
征收办法:个人初次购买90平米以下一般住所的契税为区域指导价×1%
区域指导价×1.5%(初次购买一般住所)
区域指导价×3%(购买非一般住所及购买第二套住所)
2)个人所得税
征收办法:满5年且卖房家庭仅有住所的,免征收个税。
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1%(或1.5%、3%),我市个人住所转让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规范为:一般住所1%,非一般住所或非住所类房产为1.5%,拍卖房产为3%。关于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仅有住所,免征个人所得税。
3)经营税
征收办法:满2年住所 不满2年住所
一般:免征 一般与非一般全额纳税5.6%
非一般住所:差额x5.6%
4)土地增值税
征收办法:应纳土地增值税额=计税价格×核定征收率。我市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规范:商铺、写字楼、酒店为10%,其他非住所类房产为5%。(个人转让非住所类房产的“核定征收办法”由挂号中心代征,其他均由纳税人自行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交纳或处理核实手续后由挂号中心代征,对个人出售住所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5)印花税(买卖双方各0.05%):
印花税是针对合同或许具有合同性质的凭据,产权搬运书据,经营账簿,权力、答应证照和经财政部确认纳税的其他凭据所收的一类税费。
征收办法:关于购房者而言,印花税的税率是0.05%,即购房者应纳税额为计税价格×0.05%的数值,印花税采纳由纳税人自行交纳完税的办法。对个人出售或购买住所暂免征印花税,二级搬运挂号只收取买方0.05%的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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