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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有哪些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8 04:23
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运营管理条例》中有关内容的规则第24条,商品房预售答应依下列程序处理:下面就和听讼网小编一同来看看吧。
商品房预售答应处理程序
(一)受理。开发企业按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则提交有关资料,资料完全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资料不齐的,应当当场或许5日内一次性书面奉告需求弥补的资料。
(二)审阅。房地产管理部门对开发企业供给的有关资料是否契合法定条件进行审阅。开发企业对所提交资料本质内容的真实性担任。
(三)答应。经检查,开发企业的请求契合法定条件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0日内,依法作出准予预售的行政答应书面决议,发送开发企业,并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向开发企业颁布、送达《商品房预售答应证》。经检查,开发企业的请求不契合法定条件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0日内,依法作出不予答应的书面决议。
(四)公示。房地产管理部门作出的准予商品房预售答应的决议,应当予以揭露,大众有权查阅。
此外预售的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承购人应当依法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处理权属挂号手续。开发企业应当予以帮忙,并供给必要的证明文件。在这里还要提示我们要注意检查开发商的相关证件,避免自己购买的房子由于缺少手续不能开工,除对有关证件进行查验外, 还应到开发项目地点地的县级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查阅预购商品房地点土地的权属挂号情况, 以避免该土地上已被典当,致使自己的权力不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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