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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养“二奶”要离婚 离婚前财产全部转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5 07:32

昨日,金华的张小姐经过新报QQ群向记者反映,她的父亲和外地女子搞外遇,现在父亲想和母亲离婚,并已将他们一家存在银行的存款悉数搬运。张小姐想知道怎样为母亲保护权益。
张小姐的爸爸妈妈都已50多岁,母亲退休在家,父亲还在公司上班。张小姐记住,小时分爸爸妈妈亲爱情很好,尽管父亲是城里人,性质比较急,爱发脾气,但来自乡村的母亲,脾气好,勤劳肯干,因而两人一向过得比较友善。但张小姐读高中后,她发现爸爸妈妈的爱情呈现了问题。“他们常常为一些小事喧嚷,爸爸老说妈妈没用,妈妈只会在一旁哭,每到这个时分我爸爸就说要离婚,很伤爱情,但那时我刚好要参与高考,父亲怕影响我的学习,因而都只是说说。”后来,张小姐考上大学,每年只在过年时回一次家,因而4年里爸爸妈妈爱情怎么,她也不是很清楚。
上一年6月,张小姐大学毕业回到金华,在一个月内就顺畅地找到作业,但她也知道了父亲有外遇的事,第三者是一名外地女子,比她爸爸小10岁。为此,她和父亲争论了很屡次,现在她父亲已不再回家寓居,而是和那名外地女子在外面同居。本年1月中旬,张小姐的父亲又表明要离婚,并说妻子如不乐意,就向法院申述。
前些天,张小姐拿着家里的存折到银行取钱,发现账户中的钱已被取光。过后,张小姐才知道,父亲已把家里的钱都搬运到其他账户上了,这令张小姐十分愤慨。“妈妈把挣来的钱都交给爸爸管,现在她自己没有一点积储,退休之后只能领一点养老金,这对她不公平。”张小姐说,她要为母亲争夺应有的权益,但她不知道父亲产业搬运后,母亲是否还能够分到一半的家庭产业。
浙中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烨表明,张小姐的父亲从银行取钱,银行是有据可查的,假如这笔钱是张小姐爸爸妈妈婚姻存续期间存在的,那就归于夫妻共同产业,若是张小姐的父亲无法证明此钱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在未经妻子赞同的情况下搬运产业,妻子能够要求老公将此钱转回,或让其承当补偿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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