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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在预售时未告知买方房屋内铺有公共管道怎么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7 07:10
开发商在出售房子的时分,对购房者是有奉告职责的,开发商要奉告购房者房子的整体状况,房子的结构等的内容,而实践中开发商是很少实行这种职责的,那么开发商在预售时未奉告买方房子内铺有公共管道怎样处理?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开发商在预售时未奉告买方房子内铺有公共管道怎么处理
开发商在预售时未奉告买方房子内铺有公共管道
1999年8月19日,李某与房地产公司签定了《A市内销商品房预售契约》,约好:李某购买房地产公司坐落某小区11号楼1306号住宅一套,房价款算计为l,836,230元,房地产公司交给房子的日期为2001年5月31日,但两边未就该房子内的管道铺设问题做出清晰约好。合同签定后,李某按约向房地产公司实行了付出房款的职责。房子交给前,房地产公司于2001年1月25日向李某宣布书面通知,称:“因为您的房子中有管道经过(暖气管等),故在装饰时进行了部分处理,部分吊顶较低,但不会影响您居室的运用和漂亮。”李某于2001年3月9日致函房地产公司,表明“本户内不得有任何非本户管道经过,如公司已进行公共经过管道装置,请当即予以撤除”。后房地产公司于2001年4月30日向李某交给了涉诉房子,房子内有管道经过,房内部分进行了金属扣顶吊顶。2002年3月,李某曾申述要求撤除涉诉房子内的管道,因该管道系由多家业主共甩,撤除该管道将危害其他业主的利益,故法院判定驳回了李某的诉讼恳求。2002年11月,李某诉至法院恳求房地产公司承当违约职责,给付违约金86,000元;如不能确认李某违约,要求房地产公司对因房子中添设管道致使房子价值贬损的部分进行补偿。案子审理中,法院托付价格认证中心对涉诉房子内铺设管道是否影响房子价格进行评价,该中心主张铺设管道房子价格应在原房子价格基础上扣减2%。
应承当民事职责
审法院经审理以为,订约两边当事人应当以诚实信用为准则缔结合同。关于李某房子内是否铺设管道问题,两边虽在合同中未作约好,但因触及李某切身利益,房地产公司应在售房前照实奉告。现房地产公司未实行照实奉告职责,应承当过错补偿职责。至于补偿数额的详细计算方法,可参考价格认证中心出具的定见裁夺。据此,一审法院判定:房地产公司补偿给李某人民币34,500元。
律师提示:尽管两边当事人缔结的房子买卖合同未约好管道铺设内容,但依据《合同法》第42条第2款规则,在缔结合同过程中一方成心隐秘与缔结合同有关的这一现实或许有供给虚伪状况的,给对方形成丢失的,应当承当补偿职责的规则,房地产公司应承当相应的补偿职责。关于补偿数额的确认,能够考虑因房地产公司应奉告而未奉告,致使李某多开销的交易成本或许给李某形成的丢失部分。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开发商在预售时未奉告买方房子内铺有公共管道怎么处理”问题进行的回答,开发商在出售房子时,对影响购房者切身利益的工作要实行奉告职责,假如不实行的,要承当相应的职责。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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