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金的领取需要什么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3 06:30养老保险金的收取条件养老保险解读
一、收取条件
参保人员契合下列条件,自劳作保证行政部门核准后的次月起,按月收取根本养老金:
到达国家规则的退休条件并处理了相关手续。按规则交纳根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正常退休:
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
因病提前退休: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按照劳作判定程序,经市、区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判定到达彻底损失劳作能力的。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处理因病退休;缺乏上述年纪的处理因病退职。
被保险人系残疾人的,其原有的残疾不作为因病(非因工挂彩)提前退休的条件。
特别工种提前退休:
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从事高空和特别深重体力劳作满10年、从事高温文井下作业满9年、从事有毒有害作业满8年。
二、养老金构成
养老保险金是由根底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及过渡性养老金两部分构成的
1、根底养老金:
规范:以本市上一年度员工月均匀薪酬和自己指数化均匀缴费薪酬的均匀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公式:J=(C平 C平*Z实指数)/2*N实 同*1%
J为:根底养老金
C平为:被保险人退休上一年本市员工月均匀薪酬
C平*Z实指数为:自己指数化月均匀缴费薪酬;
Z实指数为:被保险人自己实践缴费薪酬指数
N实 同为:悉数缴费年限。即,实践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之和。
2、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悉数个人账户贮存额/计发月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