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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条的种类和适用的场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30 19:56
关于收条的品种、组成及注意事项的详细规定如下:
一、收条一般适用于下列场合:
1、来借钱物或欠钱物一方将所欠、借的钱物还回时,借出方当事人不在场,而只能由他人代收时能够写收条。假如当事人在场,则不用再写收条,而只把本来的欠条或借单退回或毁掉即可。
2、人向单位或某一集体上缴一些有关费用或资产时,对方需开据收条,以示证明。
3、位和单位之间的各种钱物来往,均应开据收条。当然,在正式的场合下,一般都有国家统一印制的正式的收据,这归于另一类状况。
二、收条的品种
收条的品种一般来讲有两类。一类是写给个人的收条,一类是写给某一单位的收条。
单位出具的收条一般是由某一个人经手,而以单位的名义开据。
三、一个完好的收条,一般应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一)收条的标题
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心方位,字体稍大。标题的写法有两种。
一种是直接由文种名构成。即写上“收条”或“收据”字样。
另一种是把正文的前三个字作为标题,而正文从第二行顶格处接着往下写。如用“今收到 ”、“现收到”、“已收到”作标题。
(二)收条的正文
正文一般是在第二行空两格处开端写,但以“今收到”为标题的收条是不空格的。正文一般要写明下列内容,即写明收到的钱物的数量、物品的品种、标准等状况。
(三)收条的落款
落款一般要求写上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称号名字,署上收到的详细日期,一般还要加盖公章。
是或人经手的一般要在名字前署上“经手人:”的字样。是代他人收的,则要在名字前加上“代收人:”字样。
四、收条在写作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在写收条时,必须清点好所收到的物品钱款的详细数额,做到准确无误、不出过失。
是替他人代收的,应在标题运用“代收到”字样,在文尾署名时用“代收人”三个字。
收条的言语一般较为简略,篇幅往往言简意赅。不涂抹。数目要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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