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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肥东县征地补偿标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3 17:58
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规范的告诉》,自2015年3月1日起履行。接下来,爱土拆迁律师就将安徽省肥东县最新征地补偿规范共享给我们:
安徽省肥东县依照征地一致年产值规范补偿的土地共有四类:
一类土地:店埠镇、肥东经济开发区。
补偿规范:土地补偿费:14800元/亩;安顿补助费:27750元/亩;归纳补偿:42550元/亩。
二类土地:撮镇镇、桥头集镇、长临河镇、循环园。
补偿规范:土地补偿费:12950元/亩;安顿补助费:27750元/亩;归纳补偿:40700元/亩。
三类土地:梁园镇、众兴乡、牌坊回族乡、石塘镇。
补偿规范:土地补偿费:12600元/亩;安顿补助费:27000元/亩;归纳补偿:39600元/亩。
四类土地:古乡镇、八斗镇、元疃镇、白龙镇、包公镇、张集乡、马湖乡、陈集乡、响导乡、杨店乡。
补偿规范:土地补偿费:12460元/亩;安顿补助费:24920元/亩;归纳补偿:37380元/亩。
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提示你:以上补偿规范仅包括土地补偿费、安顿补助费,不包括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规范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发布,与征区域片归纳地价配套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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