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商业秘密的保密措施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8 12:11一、对商业隐秘的保密办法的判别
在侵略商业隐秘纠纷案子中,被告常常以原告未采纳保密办法或未采纳满足的保密办法为理由进行抗辩。若法院确定原告对其具有的技能信息或运营信息未采纳保密办法,原告便要承当败诉的危险。国外已有过这方面的判例。
对权利人是否采纳保密办法的确定姑且简单,但权利人采纳了必定的保密办法,被控侵权人以为权利人的保密办法不充分,法官怎么判别呢?是要求权利人采纳满有把握的保密办法,仍是权利人采纳了恰当的保密办法即可?笔者以为让权利人采纳满有把握的保密办法是不实际的,也是不公平的,权利人只需采纳了恰当的、合理的保密办法即可。
所谓恰当的保密办法,即指权利人针对其技能信息和运营信息的特色,在现有的物质技能条件下所采纳的,能够有效地操控及维护其技能信息或运营信息的合理的保密办法。保密办法是否恰当取决于法官的自在裁量。法官在断定权利人对其商业隐秘是否采纳恰当合理的保密办法时,要尊重实际,不能对权利人过火苛求。
关于商业隐秘保密办法的判别没有一致的规范和规范,应该针对每个案子的详细状况,不只需详细剖析权利人所具有的技能信息或运营信息的特色,并且要剖析权利人的详细行为,充分发挥法官的自在裁量权。
二、商业隐秘保密办法的详细分类
1.法令保密办法
法令保密办法是按照有关法令规则,视为商业隐秘的具有者已采纳保密办法的状况。这类保密办法又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经过宪法和法令规则的某些公民权利进行保密。例如宪法规则公民的通讯自在和通讯隐秘受法令维护,任何安排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略公民的通讯自在和通讯隐秘。在特定状况下,个人可用公民的通讯隐秘权作为其对自己具有的商业隐秘采纳保密办法。再例如对“景德镇瓷器”和“安徽宣纸”的制造工艺,能够作为国家隐秘,遭到法令维护。另一类是当事人两边按照法令规则用保密合同或在合同中选用保密条款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商业隐秘。例如在雇佣或劳动合同中,保存雇主的商业隐秘是雇员应承当的首要责任。保密合同或合同中的保密条款应该说是一种带有法令性的保密办法。
2.准则保密办法
准则保密办法是指企、事业单位或许非法人单位经过拟定各种规章准则的方式来对自己的商业隐秘进行保密。在许多企业事业单位,为了维护自己的商业隐秘,都拟定了一些相关的内部保密准则。如有的企业经过缔结企业内部对材料、图纸的管理办法;运用企业技能材料的挂号批阅准则;外来人员来访的挂号准则以及拟定职工守则、厂纪厂规来规则职工的保密责任等等办法和准则来保存本企业的技能信息和运营信息。笔者以为在审判实践中,只需权利人有了上述准则中的一种或几种,就应该确定权利人已采纳了恰当的保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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