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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未到期辞职有违约金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2 07:12
用人单位与劳作者签订合同,不仅仅是为了遵从劳作法的相关规则,也是为了保证公司正常运营的需求。在劳作合同中有建立关于劳作者违约对公司补偿的内容,那么劳作合同未到期辞去职务有违约金吗?跟着听讼网小编一起来谈论下。
现在的劳作合同法规则,劳作者提早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告诉用人单位,可以免除劳作合同。劳作者在试用期内提早三日告诉用人单位,可以免除劳作合同。
所以合同未到期辞去职务也是可以的,只需提早30天告诉用人单位就可以了,至于补偿问题,一般来说是不必补偿的,鄙人面的这种状况下就有可能要承当违约责任
(一)用人单位为劳作者供给专项训练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训练的,可以与该劳作者缔结协议,约好服务期;
(二)劳作者违背服务期约好的,应当依照约好向用人单位付出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越用人单位供给的训练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作者付出的违约金不得超越服务期没有实行部分所应分摊的训练费用;
(三)用人单位与劳作者约好服务期的,不影响依照正常的薪酬调整机制进步劳作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作报酬。
附劳作合同法相关条文: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作者供给专项训练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训练的,可以与该劳作者缔结协议,约好服务期。
劳作者违背服务期约好的,应当依照约好向用人单位付出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越用人单位供给的训练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作者付出的违约金不得超越服务期没有实行部分所应分摊的训练费用。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作者可以在劳作合同中约好保存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责任的劳作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作合同或许保密协议中与劳作者约好竞业约束条款,并约好在免除或许停止劳作合同后,在竞业约束期限内按月给予劳作者经济补偿。劳作者违背竞业约束约好的,应当依照约好向用人单位付出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则的景象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作者约好由劳作者承当违约金。
在劳作合同未到期辞去职务公司要求给违约金时,最好可以多问问律师详细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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