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住房公积金提取要求哪些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9 05:21员工交纳住宅公积金满一年以上,呈现购房、退休、与单位停止劳作联系等状况时,可带着相关资料到住宅公积金处理中心处理公积金提取。长春住宅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请求资料有哪些?其流程是怎样的?本文将为咱们具体介绍。长春住宅公积金提取条件员工交纳住...想要了解更多关于长春住宅公积金提取要求哪些条件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长春住宅公积金提取条件
员工交纳住宅公积金满一年以上,并契合以下条件方可提取住宅公积金
1、购买、缔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自住住宅的;
2、离休、退休或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
3、员工逝世或被宣告逝世的;
4、与单位停止劳作联系,
5、归还购买自住住宅贷款本息的;
6、出境久居的;
7、地点家庭被归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日子保证规模且正在收取最低日子保证金的;
8、承租公有住宅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9、遇到下列突发事件,形成家庭日子困难的:
10、员工自己及爱人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宅且租借住宅的;
11、中心依据长春市住宅公积金处理委员会授权规则的能够提取的其它景象。
长春住宅公积金提取请求资料
1、员工自己处理(员工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住宅公积金的出示自己身份证原件;
2、由爱人、子女、爸爸妈妈代为处理的,应出示员工自己及代理人身份证、与员工的联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
3、托付别人处理的,代理人出示托付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经公证的由托付人签署的托付书;
4、员工地点单位代为处理的,出示《缴存单位会集代理员工住宅公积金提取事务承诺书》、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员工身份证原件。
长春住宅公积金提取流程
1、员工凭提取证明资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宅公积金的请求,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契合提取条件的由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住宅公积金提取请求表》。
2、员工持《住宅公积金提取请求表》及本办法第四章规则的相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到中心相关的分支机构处理提取批阅。中心自受理请求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议。
3、中心各分支机构对提取的证明资料及金额进行审阅,对契合条件的予以批阅后,除遇特殊状况外,实时将提取资金存入员工自己的银行卡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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