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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购房补贴申请条件和办理材料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9 12:58

海口正式发布《海口市购买产品住宅请求补助流程》,自2016年4月12日起一年内涵海口购房的高档职称、博士、高层次专业人才、985、211高校结业生等人才,可带上资料前往海口市住建局请求购房补助。详细请求条件和处理资料如下:
(一)所购住宅条件
自2016年4月12日起初次在海口购买新建产品住宅,购房合同已存案的购房人[如属家庭购房的仅限夫妻及未成年人子女,家庭(夫妻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都必须为购买首套房]。
(二)请求补助人员类别条件及所需资料
1、引入的具有高档专业技能职称(含高档技师)人才:承认存案的购房合同、合同存案承认表、购房发票、劳作合同和存案证明、人事关系署理合同、地点用人单 位合法证明资料(如营业执照等)、高档专业技能职称评定表(或高档技师职业资格查核审批表)、家庭首套房或无房证明;
2、具有博士学位[含国内统招统分脱产学习的博士研究生和经国家留学服务中心确定的国(境)外博士研究生]:承认存案的购房合同、合同存案承认表、购房发 票、劳作合同和存案证明、人事关系署理合同、地点用人单位合法证明资料(如营业执照等)、经确定的博士学位证明[含国内统招统分脱产学习的博士研究生和经 国家留学服务中心确定的国(境)外博士研究生]、家庭首套房或无房证明;
3、具有技能含量高、商场开发远景宽广的专利、创造、专有技能及高新技能成果并在海口施行转化者:承认存案的购房合同、合同存案承认表、购房发票、劳作合 同和存案证明、人事关系署理合同、地点用人单位合法证明资料(如营业执照等)、经确定的专利及科技成果转化的证明、家庭首套房或无房证明;
4、在海口作业的国家 985 和 211 高校结业生或国家留学服务中心确定的国(境)外高校结业生:承认存案的购房合同、合同存案承认表、购房发票、劳作合同和存案证明、人事关系署理合同、地点 用人单位合法证明资料(如营业执照等)、国家985和211高校结业证明[经国家留学服务中心确定的国(境)外高校结业证明]、家庭首套房或无房证明;
5、上一年度企业年度工业总产值 1 亿元以上(含)且入库税收 500 万元以上(含)的企业引入的具有中级以上技能职称或高档工以上技能等级人才(其技能职称或技能等级须与地点技能岗位相对应),劳作合同约好服务于企业的期 限在3年及以上,并在海口缴交根本养老保险的:在海口作业的单位证明及企业营业执照、到购房时刻停止接连服务于企业的期限在3年及以上并接连在海口缴交 3年的根本养老保险证明的资料、中级以上技能职称或高档工及以上技能等级证明及其技能职称或技能等级须与地点技能岗位相对应的证明资料(本类别人员请求补 贴由企业一致报送,须先报市科工信局进行核准该单位补助名额目标证明资料)。
(三)请求补助的购房时刻要求
购房时刻自《海口市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房地产商场调控的施行定见》(海府【2016】56号)施行之日即2016年4月12日起,暂定截止时刻为自施行之日起一年止。购房合同提交时刻和存案时刻均要在上述时刻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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