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6 18:22大连市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商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不少市民关于一般商品房的确认规范发生变化然后发生的税费问题有疑问。从国土资源和房子局、大连市地税局的相关负责人了解到,还没有办税的市民能够依照新规范履行;市民在购房后交了税但没有处理产权证的,能够请求退税。
据悉,《关于促进房地产商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是4月30日出台,其间调整了一般商品住宅确认规范。坐落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园区,容积率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单套总价300万元以下的一般商品住宅,可享用税收优惠方针。只有这3个条件一起满意,才能够确认为一般商品住宅,有一项不符合,则被称为“豪宅”。其他区市县、先导区依据本地区详细房价水平,合理确认一般商品住宅确认规范。
不少市民咨询,假如在方针出台之前买了房子,但没有处理相关税费,是不是能够享用新方针?记者咨询了大连市地税局相关人员。据悉,在4月30日之前购买了商品房,但没有处理税费的,能够直接依照新的一般房确认规范来履行。还有一种状况,便是有些市民之前购买了商品房,依照老的规范交了税费,但一向没有处理产权证。现在想处理产权证了,则能够请求退税,将之前多交的税费退回。
市民张先生就遇到了这个问题,他2010年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容积率1.3,面积141平方米,价格207万元。在其时是归于非一般商品房,依照其时的税费规范交了税,可是他一向没有处理产权证。在新的确认规范下,这套商品房归于一般商品房了。张先生假如现在处理产权证能够去退税。
值得注意的是,有不少市民在购房之后没有处理产权证。而房子再次买卖时,是依照产权证发放的时刻来核算房龄。也便是说,假如想要当作二手房买卖,依照规则“个人对外出售购买两年以上的一般住宅免征营业税”,便是从房产证下发之日算起的。
什么状况可享用税收优惠方针?
坐落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园区的一般商品住宅,一起满意以下三个条件:容积率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单套总价300万元以下、4月30日之前购买了商品房,但没有处理税费的。
依照老的规范交了税费,但一向没有处理产权证,新政下归于一般商品房,现在想处理产权证了,则能够请求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