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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协议可以反悔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5 06:25
离婚后对产业切割协议能够反悔吗?一些当事人会提出这样的问题。离婚产业切割协议书是指夫妻两边对婚姻存续期间的产业通过洽谈进行切割,达到协议并签定的书面协议。听讼网小编搜集整理了与离婚产业切割协议相关的材料,详情请阅览下文。
离婚后对产业切割协议能够反悔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二)》第九条规则:“男女两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产业切割问题反悔,恳求改变或许吊销产业切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缔结产业切割协议时存在诈骗、钳制等景象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恳求。”在离婚后未满一年的,因反悔原离婚时的产业切割协议,向法院申述要求吊销,法院受理有法令依据。离婚后超越一年的,不能再就产业切割协议进行反悔。
离婚后对产业切割协议反悔,要害在于怎么确定两边在离婚时达到的夫妻共同产业切割协议是否存在诈骗和钳制行为。按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说规则,一方当事人成心奉告对方虚伪状况,或许成心隐秘实在状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过错意思表明的,能够确定为诈骗行为。以给公民及其亲朋的生命健康、荣誉、声誉、产业等形成丢失或许以给法人的荣誉、声誉、产业等形成危害为挟制,迫使对方作出违反实在的意思表明的,能够确定为钳制行为。因而,当事人可根据上述理由剖析在切割产业时是否存在有诈骗和钳制行为。
【案情介绍】
2007年5月份,原告王某将其前夫高某告到法院,诉称原被告因离婚,经两边洽谈被告自愿付出原告现金15万元,用于付出夫妻共同产业中原告所得部分和精力补偿及一次性生活协助金,因被告未实行付出责任诉至法院。
被告高某辩称,原告申述的要害依据系婚前夫妻两边就离婚事宜达到的书面协议,此议项内容并没有记载在具有法令效力的离婚协议书中,也并非两边终究的离婚定见。两边在协议离婚前的确曾达到书面定见,但在去婚姻登记机关处理离婚手续时对此事项进行了批改,新的批改定见在离婚协议书中清清楚楚的载明,并没有关于15万元的补偿问题,也就是说关于15万元的补偿问题,两边在最终关头现已抛弃,得到法令承认的内容不包括15万元的补偿问题,因而应驳回原告的诉讼恳求。
【审判成果】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3月初,高某为前妻王某写下欠条一张,写明因高某提出离婚,经洽谈高某给予原告15万元,什么时候有了什么时候给。次日,原被告到民政机关签定离婚协议书,之后两边按协议内容解除了婚姻联系双,后原告向被告催要该15万元未果诉至法院。法院以为,原被告因感情破裂被告有外遇两边洽谈离婚,被告赞同付出原告现金15万元作为补偿,并为原告写下欠条,事实清楚,依据充沛,原被告之间已确立了清晰的债权债务联系,被告在欠条上注明的“什么时候有了什么时候给”系实行期限约好不清晰,原告可随时要求被告实行,故原告申述要求被告还款的诉讼恳求法院予以支撑。宣判后,高某没有上诉,现在判定现已收效。
【案子分析】
夫妻之间的协议、欠据等法令文书经两边签字收效,对两边具有法令上的约束力。因而,在不能证明存在钳制、诈骗的景象时,一方凭协议或欠据要求对方实行的,负有实行责任的一方不得回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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