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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征收建设用地呢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8 12:02
缔造用地,是指缔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是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动力、交通、水利、通讯等基础设施用地,旅行用地,军事用地等。依据《土地办理法施行法令》和《缔造用地检查报批办理方法》,缔造用地征用土地一般是依照下列作业程序处理。
一、请求用地
缔造单位持经赞同的设计使命书或初步设计、年度基本缔造计划以及当地政府规则需提交的相应资料、证明和图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土地办理部分请求缔造用地,一起填写《缔造用地请求表》,并附下列资料;
1、缔造单位依法建立的有关证明;
2、项目可行性研究陈述批复或其他有关赞同文件;
3、土地行政主管部分出具的缔造项目用地预审陈述;
4、初步设计或许其他有关资料;
5、缔造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6、占有犁地的,提出弥补耕当地案;
7、缔造项目坐落地质灾害区域的,应供给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陈述;
8、供给地价评价陈述。
二、受理请求并检查有关文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土行政办理部分担任缔造用地的请求、检查、报表作业,对应受理的缔造项目,在30日内拟定农用地转用计划、弥补耕当地案、征当地案和供当地案,编制缔造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经同级人民政府审阅赞同后报上一级土地办理部分检查。
三、批阅用地
有赞同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办理部分,收到上报土地批阅文件,按规则寻求有关部分定见后,施行土地办理部分内部会审准则批阅土地。
四、征地施行
经赞同的缔造用地,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安排施行。
1、征地布告。布告内容包含:赞同征地的机关、文号、土地用处、规模、面积、征地补偿规范、农业人员安顿方法和处理补偿的期限等;
2、付出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3、安顿农业人口;
4、征收用地单位的费税;
5、直辖市征地争议。
五、签发用地证书
1、有偿运用土地的,应签定土地运用合同;
2、以划拨方法运用土地的,向用地单位签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和《缔造用地赞同书》;
3、用地单位持运用土地证书处理土地挂号。
六、征地赞同后的施行办理
缔造用地赞同后直至颁布土地运用权证书之前,应进行盯梢和办理,其主要使命是:
1、会同有关部分执行安顿办法;
2、催促被征地单位如期移送土地;
3、处理征地过程中的各种争议;
4、填写征地结案陈述。
七、颁布土地运用证
用地单位向当地土地办理部分提出土地挂号请求,经测绘部分测绘,核定用地面积、确地权属边界,地籍办理部分注册挂号后,由人民政府颁布土地运用证,作为运用土地的法令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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