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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的设立有最低资本要求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2 06:48

商业银行跟国有银行是不一样的,它是归于私立的银行,所以职业关于商业银行建立有苛刻的条件约束。有些人忧虑商业银行建立的时分对本钱要求会比较高,那么商业银行的建立有最低本钱要求吗?听讼网小编带你了解商业银行建立常识。
商业银行的建立有最低本钱要求吗?有。
建立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注册本钱最低限额为十亿元人民币。建立城市商业银行的注册本钱最低限额为一亿元人民币,建立乡村商业银行的注册本钱最低限额为五千万元人民币。注册本钱应当是实缴本钱。国务院银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据审慎监管的要求能够调整注册本钱最低限额,但不得少于前款规矩的限额。
建立商业银行,应当具有下列条件:
(一)有契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矩的规章;
(二)有契合本法规矩的注册本钱最低限额;
(三)有具有任职专业常识和事务工作经验的董事、高档管理人员;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五)有契合要求的运营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事务有关的其他设备。
建立商业银行,还应当契合其他审慎性条件。
本条是对商业银行建立条件的规矩。 本条对原商业银行法第十二条作了修正:1.第三项原规矩是:“有具有任职专业常识和事务工作经验的董事长(行长)、总经理和其他高档管理人员”,修正为:“有具有任职专业常识和事务工作经验的董事、高档管理人员”。是文字修正,与本法及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职业监督管理法的提法共同。“董事、高档管理人员”包含了“董事长(行长),总经理和其他高档管理人员”。2.本条第二款原规矩是:“中国人民银行检查建立请求时,应当考虑经济发展的需要和银职业竞赛的情况”,修正为:“建立商业银行,还应当契合其他审慎性条件”。我国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依照世贸规矩的要求,批阅建立商业银行,不应当附加经济发展情况等约束性条件,因而作了修正。建立商业银行,除了考虑本条规矩的五项条件之外,还要契合其他商业银行审慎运营所有必要考虑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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