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纠纷找哪个部门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8 07:28
土地是农人朋友赖以生存的根本,但是在农村地区,常常会发作土当地面的胶葛,那么在发作土地胶葛后,该找哪个部分呢?土地胶葛该怎样处理呢?许多朋友都不是很清楚吧,下面听讼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法令知识来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帮忙。
土地胶葛找哪个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则:“ 土地所有权和运用权争议,由当事人洽谈处理;洽谈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许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议不服的,能够自接到处理决议告诉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述。 在土地所有权和运用权争议处理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动土地利用现状。”
土地胶葛处理办法
第一条 为依法、公平、及时地做好土地权属争议的查询处理作业,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拟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土地权属争议,是指土地所有权或许运用权归属争议。
第三条 查询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应当以法令、法规和土地管理规章为根据。从实际出发,尊重前史,面对现实。
第四条 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分担任土地权属争议案子(以下简称争议案子)的查询和调停作业;对需求依法作出处理决议的,拟定处理定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议。
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分能够指定专门机构或许人员担任处理争议案子有关事宜。
第五条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发作的争议案子,由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分查询处理。
前款规则的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作的争议案子,能够根据当事人的恳求,由乡级人民政府受理和处理。
第六条 设区的市、自治州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分查询处理下列争议案子:
(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
(二)同级人民政府、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分交办或许有关部分转送的。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分查询处理下列争议案子:
(一)跨设区的市、自治州行政区域的;
(二)争议一方为中央国家机关或许其直属单位,且触及土地面积较大的;
(三)争议一方为戎行,且触及土地面积较大的;
(四)在本行政区域内有较大影响的;
(五)同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交办或许有关部分转送的。
第八条 国土资源部查询处理下列争议案子:
(一)国务院交办的;
(二)在全国范围内有严重影响的。
第九条 当事人发作土地权属争议,经洽谈不能处理的,能够依法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许乡级人民政府提出处理恳求,也能够按照本办法第五、六、七、八条的规则,向有关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分提出查询处理恳求。
第十条 恳求查询处理土地权属争议的,应当契合下列条件:
(一)恳求人与争议的土地有直接利害联系;
(二)有清晰的恳求处理目标、详细的处理恳求和现实根据。
第十一条 当事人恳求查询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应当提交书面恳求书和有关根据资料,并按照被恳求人数提交副本。
恳求书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恳求人和被恳求人的名字或许称号、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名字和职务;
(二)恳求的事项、现实和理由;
(三)证人的名字、作业单位、住址、邮政编码。
第十二条 当事人能够托付代理人代为恳求土地权属争议的查询处理。托付代理人恳求的,应当提交授权托付书。授权托付书应当写明托付事项和权限。
第十三条 对恳求人提出的土地权属争议查询处理的恳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分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则进行检查,并在收到恳求书之日起7个作业日内提出是否受理的定见。
以为应当受理的,在决议受理之日起5个作业日内将恳求书副本发送被恳求人。被恳求人应当在接到恳求书副本之日起30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根据资料。逾期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子的处理。
以为不应当受理的,应当及时拟定不予受理建议书,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不予受理决议。
当事人对不予受理决议不服的,能够依法恳求行政复议或许提起行政诉讼。
同级人民政府、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分交办或许有关部分转办的争议案子,按照本条有关规则检查处理。
第十四条 下列案子不作为争议案子受理:
(一)土地侵权案子;
(二)行政区域鸿沟争议案子;
(三)土地违法案子;
(四)农村土地承揽经营权争议案子;
(五)其他不作为土地权属争议的案子。
第十五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分决议受理后,应当及时指定承办人,对当事人争议的现实状况进行查询。
第十六条 承办人与争议案子有利害联系的,应当恳求逃避;当事人以为承办人与争议案子有利害联系的,有权恳求该承办人逃避。承办人是否逃避,由受理案子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分决议。
第十七条 承办人在查询处理土地权属争议过程中,能够向有关单位或许个人查询取证。被查询的单位或许个人应当帮忙,并照实供给有关证明资料。
第十八条 在查询处理土地权属争议过程中,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分以为有必要对争议的土地进行实地查询的,应当告诉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到现场。必要时,能够约请有关部分派人帮忙查询。
第十九条 土地权属争议两边当事人对各自提出的现实和理由负有举证责任,应当及时向担任查询处理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分供给有关根据资料。
第二十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分在查询处理争议案子时,应当检查两边当事人供给的下列根据资料:
(一)人民政府颁布的确认土地权属的凭据;
(二)人民政府或许主管部分同意征用、划拨、出让土地或许以其他方法同意运用土地的文件;
(三)争议两边当事人依法达到的书面协议;
(四)人民政府或许司法机关处理争议的文件或许附图;
(五)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第二十一条 对当事人供给的根据资料,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分应当查验现实,方可作为确定现实的根据。
第二十二条 在土地所有权和运用权争议处理之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动土地利用的现状。
第二十三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分对受理的争议案子,应当在查清现实、辨明权属联系的基础上先行调停,促进当事人以洽谈方法达到协议。调停应当坚持自愿、合法的准则。
第二十四条 调停达到协议的,应当制造调停书。调停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当事人的名字或许称号、法定代表人名字、职务;
(二)争议的首要现实;
(三)协议内容及其他有关事项。
第二十五条 调停书经两边当事人签名或许盖章,由承办人署名并加盖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分的印章后收效。
收效的调停书具有法令效力,是土地挂号的根据。
第二十六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分应当在调停书收效之日起15日内,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则,将调停书送达当事人,并一起抄报上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分。
第二十七条 调停未达到协议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理部分应当及时提出查询处理定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议。
第二十八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分应当自受理土地权属争议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查询处理定见。因状况复杂,在规则时间内不能提出查询处理定见的,经该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分的首要担任人同意,能够恰当延伸。
第二十九条 查询处理定见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当事人的名字或许称号、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名字、职务;
(二)争议的现实、理由和要求;
(三)确定的现实和适用的法令、法规等根据;
(四)拟定的处理定论。
第三十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分提出查询处理定见后,应当在5个作业日内报送同级人民政府,由人民政府下达处理决议。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分的查询处理定见在报同级人民政府的一起,抄报上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分。
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对人民政府作出的处理决议不服的,能够依法恳求行政复议或许提起行政诉讼。
在规则的时间内,当事人既不恳求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处理决议即发作法令效力。
收效的处理决议是土地挂号的根据。
第三十二条 在土地权属争议查询处理过程中,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分的作业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许其上级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三条 乡级人民政府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参照本办法履行。
第三十四条 查询处理争议案子的文书格局,由国土资源部一致拟定。
第三十五条 查询处理争议案子的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则履行。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3年3月1日起实施。1995年12月18日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暂行办法》一起废止。
土地胶葛找那个部分,要看胶葛的两边是什么,详细的论说分类就在上文了,您假如正在为土地胶葛而困扰,那么就要好好看看了。期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到您。假如您的问题比较复杂,咱们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前来进行法令咨询。
土地胶葛找哪个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则:“ 土地所有权和运用权争议,由当事人洽谈处理;洽谈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许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议不服的,能够自接到处理决议告诉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述。 在土地所有权和运用权争议处理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动土地利用现状。”
土地胶葛处理办法
第一条 为依法、公平、及时地做好土地权属争议的查询处理作业,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拟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土地权属争议,是指土地所有权或许运用权归属争议。
第三条 查询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应当以法令、法规和土地管理规章为根据。从实际出发,尊重前史,面对现实。
第四条 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分担任土地权属争议案子(以下简称争议案子)的查询和调停作业;对需求依法作出处理决议的,拟定处理定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议。
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分能够指定专门机构或许人员担任处理争议案子有关事宜。
第五条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发作的争议案子,由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分查询处理。
前款规则的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作的争议案子,能够根据当事人的恳求,由乡级人民政府受理和处理。
第六条 设区的市、自治州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分查询处理下列争议案子:
(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
(二)同级人民政府、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分交办或许有关部分转送的。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分查询处理下列争议案子:
(一)跨设区的市、自治州行政区域的;
(二)争议一方为中央国家机关或许其直属单位,且触及土地面积较大的;
(三)争议一方为戎行,且触及土地面积较大的;
(四)在本行政区域内有较大影响的;
(五)同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交办或许有关部分转送的。
第八条 国土资源部查询处理下列争议案子:
(一)国务院交办的;
(二)在全国范围内有严重影响的。
第九条 当事人发作土地权属争议,经洽谈不能处理的,能够依法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许乡级人民政府提出处理恳求,也能够按照本办法第五、六、七、八条的规则,向有关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分提出查询处理恳求。
第十条 恳求查询处理土地权属争议的,应当契合下列条件:
(一)恳求人与争议的土地有直接利害联系;
(二)有清晰的恳求处理目标、详细的处理恳求和现实根据。
第十一条 当事人恳求查询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应当提交书面恳求书和有关根据资料,并按照被恳求人数提交副本。
恳求书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恳求人和被恳求人的名字或许称号、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名字和职务;
(二)恳求的事项、现实和理由;
(三)证人的名字、作业单位、住址、邮政编码。
第十二条 当事人能够托付代理人代为恳求土地权属争议的查询处理。托付代理人恳求的,应当提交授权托付书。授权托付书应当写明托付事项和权限。
第十三条 对恳求人提出的土地权属争议查询处理的恳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分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则进行检查,并在收到恳求书之日起7个作业日内提出是否受理的定见。
以为应当受理的,在决议受理之日起5个作业日内将恳求书副本发送被恳求人。被恳求人应当在接到恳求书副本之日起30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根据资料。逾期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子的处理。
以为不应当受理的,应当及时拟定不予受理建议书,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不予受理决议。
当事人对不予受理决议不服的,能够依法恳求行政复议或许提起行政诉讼。
同级人民政府、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分交办或许有关部分转办的争议案子,按照本条有关规则检查处理。
第十四条 下列案子不作为争议案子受理:
(一)土地侵权案子;
(二)行政区域鸿沟争议案子;
(三)土地违法案子;
(四)农村土地承揽经营权争议案子;
(五)其他不作为土地权属争议的案子。
第十五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分决议受理后,应当及时指定承办人,对当事人争议的现实状况进行查询。
第十六条 承办人与争议案子有利害联系的,应当恳求逃避;当事人以为承办人与争议案子有利害联系的,有权恳求该承办人逃避。承办人是否逃避,由受理案子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分决议。
第十七条 承办人在查询处理土地权属争议过程中,能够向有关单位或许个人查询取证。被查询的单位或许个人应当帮忙,并照实供给有关证明资料。
第十八条 在查询处理土地权属争议过程中,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分以为有必要对争议的土地进行实地查询的,应当告诉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到现场。必要时,能够约请有关部分派人帮忙查询。
第十九条 土地权属争议两边当事人对各自提出的现实和理由负有举证责任,应当及时向担任查询处理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分供给有关根据资料。
第二十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分在查询处理争议案子时,应当检查两边当事人供给的下列根据资料:
(一)人民政府颁布的确认土地权属的凭据;
(二)人民政府或许主管部分同意征用、划拨、出让土地或许以其他方法同意运用土地的文件;
(三)争议两边当事人依法达到的书面协议;
(四)人民政府或许司法机关处理争议的文件或许附图;
(五)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第二十一条 对当事人供给的根据资料,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分应当查验现实,方可作为确定现实的根据。
第二十二条 在土地所有权和运用权争议处理之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动土地利用的现状。
第二十三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分对受理的争议案子,应当在查清现实、辨明权属联系的基础上先行调停,促进当事人以洽谈方法达到协议。调停应当坚持自愿、合法的准则。
第二十四条 调停达到协议的,应当制造调停书。调停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当事人的名字或许称号、法定代表人名字、职务;
(二)争议的首要现实;
(三)协议内容及其他有关事项。
第二十五条 调停书经两边当事人签名或许盖章,由承办人署名并加盖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分的印章后收效。
收效的调停书具有法令效力,是土地挂号的根据。
第二十六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分应当在调停书收效之日起15日内,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则,将调停书送达当事人,并一起抄报上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分。
第二十七条 调停未达到协议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理部分应当及时提出查询处理定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议。
第二十八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分应当自受理土地权属争议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查询处理定见。因状况复杂,在规则时间内不能提出查询处理定见的,经该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分的首要担任人同意,能够恰当延伸。
第二十九条 查询处理定见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当事人的名字或许称号、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名字、职务;
(二)争议的现实、理由和要求;
(三)确定的现实和适用的法令、法规等根据;
(四)拟定的处理定论。
第三十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分提出查询处理定见后,应当在5个作业日内报送同级人民政府,由人民政府下达处理决议。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分的查询处理定见在报同级人民政府的一起,抄报上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分。
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对人民政府作出的处理决议不服的,能够依法恳求行政复议或许提起行政诉讼。
在规则的时间内,当事人既不恳求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处理决议即发作法令效力。
收效的处理决议是土地挂号的根据。
第三十二条 在土地权属争议查询处理过程中,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分的作业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许其上级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三条 乡级人民政府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参照本办法履行。
第三十四条 查询处理争议案子的文书格局,由国土资源部一致拟定。
第三十五条 查询处理争议案子的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则履行。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3年3月1日起实施。1995年12月18日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暂行办法》一起废止。
土地胶葛找那个部分,要看胶葛的两边是什么,详细的论说分类就在上文了,您假如正在为土地胶葛而困扰,那么就要好好看看了。期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到您。假如您的问题比较复杂,咱们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前来进行法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