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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要做的准备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1 22:07

房子租借是指出租人(一般为房子所有权人)将北京房子出租给承租人寓居或提供给别人从事经营活动及以协作方法与别人从事经营活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付出租金的行为。
依照北京房子出租的规范程序,在房子正式交给之前一般要阅历一个房子交验进程。房子交验进程一般在签定房子租借合同之前进行,只要在交验完成后,两边均无任何贰言且都表示满意,
有了租借意向之后,才进行下一步——签定房子租借合同。因而,在房子交验进程中,两边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预备进程:
北京房子出租预备(1)当两边达到共同确认租借联系时,承租人需求核实房东身份证件及房子产权证、房子租借许可证;出租人应当查验承租人的身份证原件,核实承租人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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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两边在进行房子交验之后,应当将《物业交验单》作为《房子租借合同》的附件粘贴在合同的附页上。《物业交验单》主要内容包含:物业是否与合同约好的共同;物
业里的家具等是否已搬空;物业钥匙是否已交给;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等杂费是否现已结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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