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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推荐:焦作市农转非办理流程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30 08:58

  关于焦作市农转非处理流程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日听讼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期望能够帮您答疑解惑。
  1、请求目标:
  每年省市人事局向各区县人事局和相关部分下达机关事业单位员工农转非与公务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家族农转非目标。
  2、初审:
  各区县人事局依据下达的目标数量和农转非人员的规范与条件,拟定作业方案,分配目标,对本区域本部分契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遴选、审阅。
  3、递送资料(初审合格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各区县人事局对对初审合格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填写《农转非人员批阅表(一式一份)、《农转非人员存案表(一式二份)、《农转非人员名单(一式三份),注明定见,加盖公章,报人事局归纳计划处。
  4、递送资料(初审合格的家族农转非人员):
  各区县人事局对初审合格的家族农转非人员填写《公务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家族农转非人员批阅表(一式一份)、《公务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家族农转非人员存案表(一式二份)、《农转非人员名单(一式三份)、注明定见,加盖公章,报人事局归纳计划处。
  5、复核:
  省市人事局在接到农转非申报资料后,在十个作业日内批阅结束,对合格者开据《农业户口转为居民户口通知书。
  6、处理:
  各区县人事局持《农业户口转为居民户口通知书、《农转非名单先后到市公安局、区、县公安局处理农转非手续。
  7、完结请求:
  选用公务员、接收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专项农转非作业,由各体系区县主管部分摸清基本情况后,将契合条件的人员送交区县人事局检查,区县人事局应自动合作相关部分的作业,在收到资料后依照农转非的作业程序上报市人事局批阅,同时报市主管部分存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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