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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性大头小尾开票行为的原则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9 11:37
长期以来,交税人经过开具大头小尾增值税普通发票偷逃税的行为屡禁不止,现在还有日益扩展的趋势。税务机关处理此类问题时,常常会在案子定性方面存在争议,形成一些案子久拖不决。本文拟结合作业实践,根据现行法令法规,提出对该类案子定性处理的根本准则和开始主意,从而对日常发票办理作业提出主张。
查看显现医药职业开阴阳票问题严峻
河南省国税局本年展开了医药职业专项查看。从郑州市国税局的查看状况来看,开具大头小尾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违法现象有日益扩展趋势。
在这次查看中,河南省国税局共向郑州市国税局发送违规发票信息36万条,触及全市35户医药经销交税人和省市18家医院。从查办成果看,出现以下特征。
开大头小尾票份额高。在35户交税人中,有33户存在违法开具大头小尾发票行为,其他2户仍是因为发票信息紊乱现在尚未被发现相关问题。
偷税数额较大。郑州市国税局稽察局已对相关违法交税人查办税款1382万元,数额在历年职业类发票专项整治中归于多的。
开具方式单一。首要方法是发票联开具数额与实践发货数量和金额相符,而存根联数额低于实践发货数量和金额,交税人根据存根联数据进行交税申报。
处理开具大头小尾发票行为的根本准则
现在,适用处理开具大头小尾发票行为的根据,既有税收征管法、刑法修正案、人大常委会法令解说及司法解说等法令,也有发票办理办法、征管法实施细则等行政法规,还有发票办理办法实施细则等规章。
处理相关违法行为,应遵从以下根本准则。
方式表象与事务本质相结合的处理准则。即在定性处理该类案子时,不该仅以方式表象违法为要件,而应结合交税人的事务本质是否违法为条件。
根本要素归纳考虑,社会要素顾全大局的处理准则。即在定性处理该类案子时,既要归纳考虑案子触及客体、客观方面、主体、片面方面等根本要素,又要统筹考虑案子的客观事实、发作环境、根据链条及结果影响等社会要素,脚踏实地作出确定处理。
根据充沛、根据链完好闭合准则。即在定性处理该类案子时,将根据充沛、根据链完好闭合作为根本条件。
“一事不贰罚”准则。即在定性处理该类案子时,既要厘清同一行为、接连行为、持续行为、牵连行为的联络与差异,又要鉴别案子触及行为能否归于法令意义上的“一事”。
对开具大头小尾发票行为的定性主张
根据以上准则,对开具大头小尾增值税普通发票案子定性处理提出以下主张。
对开具大头小尾增值税普通发票行为,不该一概定性为虚开发票。鉴于发票具有的重要商事凭据和财务报销凭据的特征,应以发票联内容与实践事务是否相符为根据进行定性处理。交税人开具的发票联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了解为发票办理办法规则的“虚开发票”行为,定性为“虚开发票”并进行处理:没有实在货品买卖或没有供给实在的应税劳务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有实在货品买卖或供给了实在应税劳务,但开具发票联上的品名、数量或金额与实践货品买卖或供给劳务的品名、数量或金额不一致,对不一致部分定性为虚开发票;有实在货品买卖或供给了实在应税劳务,但开具的发票联是由第三方或其他交税人代开。
关于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交税人,应参照《关于公安机关统辖的刑事案子立案追诉规范的规则(二)的补充规则》中的相关规范,将到达追诉规范涉嫌犯罪的向公安机关移交;没有到达追诉规范的,按发票办理办法等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则处理。别的,要对交税人开具的发票数量和金额一起取证,并了解其是否为5年内因虚开发票行为受过行政处分2次以上。
开具大头小尾增值税普通发票导致其他单位或许个人未缴、少缴或许骗得税款的,由税务机关没收相关违法所得,并处未缴、少缴或许骗得税款1倍以下的罚款。
关于经过开具阴阳票隐秘收入者,应定性为偷税行为,并按有关规则进行处分。别的,应对开票方和受票方一起取证。
关于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者,不论其是否偷税,是否导致其他单位或个人未缴、少缴或骗得税款,应在对其进行定性处理的一起,独自对其发票违规行为进行处分。
关于没有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者,不论其是否偷税,是否导致其他单位或许个人未缴、少缴或许骗得税款,其开具大头小尾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行为与其他违规行为应了解为行政处分法规则的“一事”,应在进行定性处理的一起,不再独自对其发票违规行为进行处分。
对开具大头小尾发票的办理主张
针对开具大头小尾增值税普通发票问题,对此提出以下办理主张。
完善各类涉税收据的办理法规。现在我国的涉税收据包含增值税普通发票、专用发票、财务专用收据、其他收据等许多品种,各有运用和办理规则,归属多个部分办理,很难办理到位。主张树立全国一致的涉税收据办理准则,简并涉税收据品种,规范涉税收据开具和运用,一致收据查看和处分规范。
树立和完善一致的涉税行政法规解说准则。发票办理中,之所以出现不同部分、人员对同一个法规条款有不同了解、不同使用的现象,原因在于涉税法令解说准则缺失。现在我国的涉税行政法令解说,首要经过上级口头解说、12366人员答复、底层主管人员揣摩和各级领导行政决议等途径,形成涉税法规解说缺少权威性和规范性,不被司法机关采信而导致法令危险。主张学习司法解说准则,树立税务机关涉税行政法规解说准则。这既触及立法部分授权,也触及组织、人员等复杂问题,可先从必定层级税务机关做起,对同一项法令的履行口径在一个区域得到一致。
树立增值税普通发票信息收集比对预警机制。学习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体系运转经历,对增值税普通发票信息实施收集比对。相对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收集出现户数多、成分杂、本钱高、内容广、难度大的特色,可先在一个区域试点,待技能老练再逐步推广。
赶快完善增值税普通发票查询判定机制。现在的发票查询判定机制存在查询不方便、本质内容较少、真伪钞难以判定等问题,严峻约束了增值税普通发票验证作业的展开,应赶快着手完善相应机制。
在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树立专职发票办理和查看处理组织,担任对各类发票进行专业化办理和日常查看处理。
简并增值税普通发票品种,大力推广网络发票。
疏通行政司法部分间冲击增值税普通发票违法犯罪的途径。现在,税务机关冲击增值税普通发票违法犯罪作业存在查看难、取证难、处理难、移交难等许多难题,许多作业需公安部分提早介入才干持续展开。但行政部分之间、行政司法部分之间合作途径不畅。例如,因为税务稽察部分法令权限约束,发现违法头绪后,若公安机关不提早介入,只需交税人不合作,查看取证作业就难以为继,没有根据就无法处理结案。而公安机关限于立案规范的约束,根本没有提早介入增值税普通发票案的或许,也不能承受未结案子的移交作业。这种互为条件的“梗阻”,直接影响了普通发票违法犯罪案子的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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