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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生活费不等余发工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4 10:06

昨日,市劳作和社会保证局、市建造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等四单位联合组成法律督查组,对我市部分涉嫌拖欠民工薪酬的修建施工单位进行查看。
昨日下午,法律人员到了坐落市区江滨路的水产城工地,查看发现施工单位浙江万达建造集团有限公司仍未将上一年11月份的薪酬发放给工人。该公司项目材料部担任人称,已向工人发放了根本生活费。对此,法律人员表明,生活费不等同于薪酬,薪酬应准时、足额发放,该公司已构成拖欠薪酬,要求其期限整改。
在市区信河街中段改建工程D区,法律人员发现施工单位浙江长城建造集团三公司虽及时发放了薪酬,不过却将薪酬发放给不同班组的“包工头”,没有直接发放给务工人员。法律人员表明,依照相关规定,企业应将薪酬直接发放给民工自己,禁止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安排和个人。
市劳作和社会保证局有关担任人说,被拖欠薪酬的农民工可直接到劳作保证督查部门告发投诉。此外,本年预备推广修建企业保证金准则和民工记工卡准则,以处理欠薪问题。
据了解,上一年我市各级劳作保证督查组织共查看用人单位13149家,受理投诉告发案子9787件,其间立案2238件,行政处罚297件,罚款总额351万元。并查办违法企业5330家,其间欠薪案子5133件,共为3.161万人讨回薪酬7096.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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