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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还债申请书要注意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8 18:34
破产还账请求书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因严峻亏本,无力清偿到期债款,该企业或其债款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恳求宣告该企业法人破产还账的法律文书。破产还账请求书的提交有必要契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1.请求企业法人破产还账的原因是该企业因严峻亏本,无力清偿到期债款。这儿的“严峻亏本”,不仅指因运营不善,竞赛失利导致亏本,并且还指因天灾人祸,不可抗力等状况导致企业无法保持日常出产和运营。“清偿”,指对债款悉数清偿,而非部分清偿。“无力清偿”,指企业法人关于已到期债款短少清偿才能,既不能以其悉数产业清偿到期债款,又缺少诺言不能获得债款人的体谅与怜惜,能够延期或减免债款,而只能宣告破产还账;
2.请求人只能是因严峻亏本而无力清偿到期债款的企业法人或其债款人。企业法人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提交破产还账请求时应经上级主管部门赞同。当债款人不能清偿到期债款时,债款人不管其人数多少或债款数额多少,都有权向人民法院请求宣告债款人破产还账;
3.被请求宣告破产还账的企业有必要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详细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企业、联营企业、私人企业设在我国领域内的中外合资运营企业、中外合作运营企业、外资企业以及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能够宣告破产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不具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乡村承揽运营户、个人合伙都不能被请求宣告破产;
4.请求人有必要向被请求宣告破产还账的企业法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还账请求书。至于级别统辖,则视该破产还账案子的详细状况决议,一般破产还账案子,可由基层人民法院统辖,严峻、杂乱的破产还账案子,由中级或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统辖。
请求人经过提交破产还账请求书,使人民法院对契合破产条件的企业法人宣告破产还账,关于改革开放和开展社会主义商场经济具有十分重要的含义。首要,有利于及时、妥善地处理企业严峻亏本,不能清偿到期债款的问题,赶快了却债款债款联系,消除经济环境中的不稳定要素,然后维护商场经济秩序;其次,有利于筛选落后的出产方式和运营方式,推进技术进步;再次,有利于维护债款人和债款人合法权益,既能够使债款人公平地从破产产业中受偿,最大极限地维护其合法权益,又能够使受债款困扰的企业脱节重负。宣告破产后,破产企业的民事主体资格消失,保证了民事流通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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